内容摘要:审计人员不仅要对控制风险进行评价,而且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用以确定审计人员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和测试水平,确定如何收集、收集多少和收集何种性质的证据的决策。一旦审计人员认为审计风险已经控制在可容忍水平范围内,审计人员就可以发表审计意见。新的审计模式审计继承了把审计资源的分配向容易发生错报的领域倾斜的理念,改良了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方法,使得注册会计师对于风险评估结果更为全面、正确,能够更有效地实现审计目标,即使存在管理层舞弊的因素也可以检查出来。它更有效地控制和提高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率提供了完整的思路,有利于进一步弥合公众期望差,有利于减轻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人员由被动地承担审计风险到主动地控制审计风险。
关键字:审计 风险 可容忍水平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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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现行审计模式中潜藏的审计风险3
(一)最初的审计模式审计风险相对较小但工作量巨大3
(二)在工作效率上有所提高却忽略了潜藏的审计风险3
(三)不仅追求效率,同时降低和控制审计风险4
二、导致失败审计结果的成因分析4
(一)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分析5
(二)股份制有限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成因分析6
三、针对各种审计结果的控制审计风险措施7
(一)货币资金的审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8
(二)固定资产的审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10
(三)往来科目的审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12
(四)损益类科目的审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12
(五)其他事项导致的审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13
四、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与CPA承担的审计风险14
(一)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
(二)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
(三)否定意见审计报告15
(四)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5
五、结论16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