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人人格独立制度极大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更好应对此现象的发生,各国立法先后制订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的公司法包含法人人格否认的条文较少,缺乏现实可操作性,实践中比较混乱。针对上述问题,第一就是要从法人人格的基本的概念出发,主要对于法人人格否认在国内的发展的含义做出详细的划分,得出法人人格否认的根本含义。而且主要通过英国与美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存在的差异进行权衡,从而根据英国与法国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情况,总结出经验教训。在结合我国的法人人格否认立法发展以及实际适用的基础之上,提出该制度在适用范围、要件、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法人人格否认在本国发展的缺陷,提出见解性的建议。
关键词: 法人人格;法人人格否认;有限责任;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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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法人人格否认涵义辨析-1
二、英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比较及借鉴-2
(一)美国-3
(二)英国-3
(三)我国对英美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经验的借鉴-4
三、法人人格否认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5
(一)法人人格否认在适用范围方面存在的问题-6
(二)法人人格否认在适用要件方面存在的问题-6
(三)法人人格否认在适用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6
四、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适用中的完善-7
(一)司法解释应对于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进行列举-8
(二)司法解释应对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进行具体规定-8
(三)司法解释应对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程序进行具体规定-10
参考文献-14
谢辞-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