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一直都是由男性控制整个社会,严重的男权思想几乎成了整个民族的一种集体意识,传统的“夫为妻纲”的封建礼教,更使得干涉和侵害妇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合法合理化。在当今法制日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侵权,当事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司法解释都仅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却未涉及,而现阶段婚内侵权行为的大量出现,显示出实践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极度需要。本文从婚内侵权损害的种类、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立法现状,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法理分析及与外国法律的比较等方面对在我国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总结了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夫妻财产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案例的引入-1
二、我国婚内侵权的现状-3
(一)婚内侵权的界定-3
(二)婚内侵权的种类-4
三、我国关于婚内侵权的立法现状及与外国法律比较-7
(一)对请求事由的范围规定过窄-8
(二)离婚作为赔偿的前提条件,不利于被侵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8
四、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法理分析-9
(一)完善婚姻法,追究婚内侵权损害的法律责任-9
(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与其他一般的损害赔偿的差别-10
五、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建议及救济方式-12
(一)在夫妻人身权利关系方面-12
(二)在财产权利关系方面-12
(三)在侵权责任承担方面-13
参考文献-14
谢辞-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