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9月7日日本巡逻船钓鱼岛冲撞中国渔船事件再次引发中日钓鱼岛争端矛盾。中日关于钓鱼岛主权纷争由来已久,其争端源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的原因。日方则依据“先占”和有效统治主张权力,中日对于钓鱼岛争端的焦点在于中日双方是谁“先占”,日方的“时效”主张是否成立,以及《旧金山和约》是否能成为中日双方关于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参考依据。
钓鱼岛问题实质是领土(海)争端问题,国际法解决领土争端的四种现有模式:分刻、共管和斯瓦尔巴德模式,虽然它们不能完全适用于钓鱼岛,但其中的一些合理因素值得借鉴。
关键词:撞船事件;领土争端解决;争端解决模式;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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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撞船事件及分析-1
(一)撞船事件简介-1
(二)撞船事件分析-1
(三)中日两国对撞船事件的态度-1
二、钓鱼岛争端的焦点及分析-2
(一)日方所谓的先占取得不成立-2
(二)时效取得一说不成立-3
(三)日美协议不具有国际法律效力-4
三、现有争端解决模式借鉴-5
(一)领土分割模式-5
(二)共同管理模式-6
(三)斯瓦尔巴德模式-6
四、争端的具体解决-7
(一)谈判协商解决-7
(二)公平划分争端领土-7
(三)暂时搁置而共同开发-8
(四)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庭加以裁决-9
参考文献-10
致 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