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责制大学毕业论文总结

当前栏目:论文题目 更新时间:2017-01-17 责任编辑:秩名

 短短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这几年的学习中我受益匪浅。在今年年初,我就在指导老师林秋萍的辅导下,开始进行《论环境问责制》题目的毕业论文的撰写。几个月的辛苦工作,终于完成了论文的全部撰写工作。同时我也从中体会到了从事科学研究的艰辛。这是常人不能做到的。

我撰写论文开始,我没有明确的目标。在和林老师交流的过程中,我逐步的确立了论文的题目是《论环境问责制》,老师在这过程中给了我很多的启发,带我解开迷雾面纱。在写作的过程中真是困难重重。面对国家图书馆的书山题海我有一次地迷失了方向。老师给我介绍了很多方面的书籍和相关的论文。如《环境资源与行政责任》。我具体的了解了我国环境问责制度. 如果环境问责不到位,就可能让那些追求短期政绩的地方领导干部,或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或用“土政策”干扰环境执法;就可能出现一些职能部门置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于不顾,擅自违法违规审批或许可;就可能出现一些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或者不作为;就可能出现一些企业对环境执法充耳不闻,违法行为屡查屡犯。长期发展下去,不仅影响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进程,也阻碍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建设步伐。

环境问责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和法律,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问责的对象除政府公务员外还包括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员。这就涉及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经济博弈,有些地方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政府机关需要在地方经济利益和地方环境利益的博弈间权衡利弊。加大环境问责力度面临着诸多困境,如问责主体缺乏法定明确性、问责标准弹性过大以及问责程序可操作性不强等,但更主要的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官员们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问责的目的是让责任人吸取教训,改正错误。问责到个人,才能让责任人感到切肤之痛。责任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不仅使问责制度流于形式,效能建设打了折扣,久而久之,官员也不会把问责当一回事;问责到个人,干部才会警醒,才会有爱民之心为民服务,才会有责任意识做好工作。

在认真的阅读资料以后,我开始撰写论文大纲。在和老师面对面的交流后,我开始正式的撰写论文初稿。初稿在写了撕、撕了又写的过程中结束了。原本以为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林老师在认真地批阅后发现了我很多的错误。有一些常识性的、还有思路安排欠妥。当时我的心情很沮丧,有些想放弃,写论文太浪费时间了。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烦躁情绪,他说如果能写好一片论文,那么你也在其中得到了提升。你的理论方面的知识更加的丰富今后走上社会在这方面你就要比别人懂得多,静下心慢慢来。老师还建议我多查找一些公务员问责方面的材料,扩充到论文中,使文章的内容更加充实。我采纳了老师的建议,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查找到了很多的材料,及时地融入论文中,论文的内容丰富起来了。在老师的辅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论文的修改。最难的应该是英文翻译,这对于本科生来说是有难度的。英语基础不好难度更大。但是只要认真就应该能做好。于是我借助英语工具书和在一些英语基础好的同学的帮助下完成了英语翻译这一环节。论文的撰写工作接近了尾声。

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感谢林秋萍老师的辅导,感谢同学们的帮助。我们不仅在学术上交流,更重要的是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我实际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步骤与方法,可以说毕业论文是我大学生涯中最后的一次考试,这次考试非同小可。它是对我大学学习的综合测评,它是法学专业知识积累的全部体现,同时又反映了个人学术水平。学校对次非常重视,对于我来说更不敢怠慢。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我会珍惜这次锻炼自己的机会,要给自己的学业划上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