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民族歧视

当前栏目:论文题目 更新时间:2018-03-08 责任编辑:秩名

 内容摘要: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也是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的基本指导。。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所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相较于发达地区及汉族群众,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别对待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有极大弊处。作为国家和人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消除民族歧视,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对于各少数民族地区和人民至关重要,也是缩小民族地区及其群众与发达地区及其群众之间差距的重要途径。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大国和多民族国家,与中国国情有一定相似,其社会管理极具特色,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和私人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发挥宗教正面价值,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民族平等 公共服务 民族歧视 美国

 

一、问题的提出

多民族是中国繁荣昌盛、文化多彩丰富的重要因素,是我国一大显著特色。中央民族工作第六次会议再次向世人昭示,作为我国民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工作要看到民族团结的阴暗面,不仅从道路、水源等对物质发展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入手,还要注重各少数民族的精神文明建设,而少数民族精神文明建设,尽可能地争取少数民族群众的人心,做到民族团结是关键。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民族认同感低、民族歧视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这是中国当前的基本国情之一,增强民族团结,争取民族平等对于民族工作开展至关重要。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宪法基本精神与基本原则,也是党与国家关于民族政策的基本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司法业务文选,2004年3月19日。]现行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保障法》(专家建议稿)立法释义,中国法学网,2010年5月28日。]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平等权等权利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平等地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是少数民族经宪法确定的基本权利。

然而,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所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相较于发达地区及汉族群众,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存在于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之间,还普遍存在于汉族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由于处于交通闭塞、信息不灵的西部偏远地区,民族地方的改革彻底度和经济发展速度远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除了靠中央财政拨款,民族地方政府在本身职能转变速度缓慢的情况下,自身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支撑力度又远远不够,导致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远不能满足当地社会需求,供给范围和水平也远低于中部和东部地区。再者,由于涉及全体群众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国家公权力的提供,且其供给数量和范围严格受公权力控制,少部分可以由市场机制分配的公共产品,又因为市场调节的优胜劣汰和杠杆作用的弊端导致资源配置不会过多倾向于公共产品的分配,这也是在说明经济的发展不一定必然地自动为人民带来福祉,需要政府宏观调控手段进行政策性的调节,尽可能地避免公共产品分配不均。中部和东部地区公共产品提供对象主要是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的文字语言、特殊习俗较少涉及。比如,不同民族间的饮食习惯差距很大,乃至会冲突,信奉穆斯林的少数民族人民必须遵守穆斯林规矩,而清真食堂在各高校的覆盖率并未达到百分之百,随着少数民族受教育水平日渐提高,少数民族学生越来越多地聚集在中部与东部高校,然而回族、维族等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吃饭这一基本生存条件却难以得到保障;少数民族喜欢用一些本民族的图腾来装饰自己的房间,个别少数民族有特殊住宿习惯,但为了迎合大众口味,几乎所有宾馆酒店是按统一标准设计管理,没有具民族特色的酒店;中东部地区医院、地铁、铁路等公共机构没有为少数民族群众专门设立的咨询服务窗口,医院也没有结合少数民族群众的习俗为之设立专门诊室接待对身体接触有特别禁忌的少数民族病人,这些机构、公共设施也仅有汉语、英语等在汉族群众间通行的语言做标志,没有使用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作说明指示;内地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班、西藏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为广大群众熟悉知晓,很多人甚至不知道预科班存在。

在各地区公共产品本身分配不均的基本国情下,当前主要由少数民族籍贯的恐怖分子主导的民族分裂和恐怖主义活动频发,恐怖主义现实胁迫愈演愈烈,反恐维稳急迫且艰难地进行中。从2013年“金水桥”事件、2014年昆明“3·01”事件,再是新疆2014上半年就发生了新疆新和县暴恐案、新疆乌什县发生袭警案件、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出站口接人处的施爆案、乌鲁木齐市发生的汽车冲撞自杀式袭击恐怖案四起重大恐怖暴力事件,一连几起震惊全国的暴力恐怖罪恶行径让国人愤慨。针对严峻的国防形势,国家有了新的应对方案,同时群众间的反恐情绪和民族情绪高涨,对待少数民族群众更是谨慎,在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中,不可避免地带着民族歧视。对少数民族群众设置特殊安检通道,安检程序更加严格更加反复;宾馆住宿、房屋出租等住宿时的身份证件检查更加严格,家庭成员信息填写更加严格详细,更有甚者,在入住者没有将危险物品及各种管制刀具带入旅馆等法律规定可可疑行径的情况下,以上经营者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每一个少数民族群众的入住;某些旅店经营者被告知普通非星级宾馆不允许接待新疆人;群众谈少数民族色变,路上偶遇也避之唯恐不及;餐馆、商场等拒绝提供服务给少数民族群众;兼职等工作拒绝接受少数民族群众。以上与少数民族基本生存休戚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是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会活动获得自身发展、与内地汉族群众交往的基本渠道,是民族间友好往来的重要条件。差别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做法,极具歧视性,不仅造成少数民族群众出行不便、持续落后,更在主观上引发对社会的强烈怨气,更易带来暴恐分裂隐患,侵犯少数民族群众的平等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不利民族平等和团结,严重违背宪法精神。

以上歧视性做法已经引发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在内地额一些服务性窗口行业,比如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安全监测中,以及宾馆、商店的入住、购物中,歧视、拒绝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甚至包括汉族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向巴平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5年12月2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01)。]甘肃省民委实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有规定,将在铁路、车站、机场、宾馆等窗口服务单位,要在分管厅局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检查有关对少数民族拒载、拒住、过度安检等有损感情、有违合法权益的做法或现象,加强民族团结人人有责。[甘肃服务少数民族:严查拒载拒住过度安检,http://www.eeelw.com,中国新闻网,2015年05月05日。] “省部级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中,俞正声提出,“是不是指有些到内地的新疆同志,在住宿、安检等方面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不要不敢讲,要说出来,形成舆论。”“绝不能将极少数暴力恐怖分子与少数民族同胞联系起来,决不能搞民族歧视,更不能伤害民族感情。”[ 《凝聚共识,高位推动——省部级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综述》,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http://www.EEElw.com/,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