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栏目:论文题目 更新时间:2018-08-05 责任编辑:秩名

 “如果说传统媒体的图像比之江河,那么网络的图像世界可以说是浩瀚的大海”。 [3]的确,网络图片给舆论监督增加了一股新的力量,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传统的监督符号只能望洋兴叹,但是网络图片舆论监督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正视。

3.1虚假的网络图片导致媒体公信力的下降

“在图像的漩涡里,观看远胜于相信,这绝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生活本身”。 [1]30年前美国摄影家安塞尔亚当斯预言影像将是下一代的主流,今天数字化的图片已是图片生产的主角。在我们享受图片给我们带来的视觉冲击的同时,也为滥用数码技术提高了可能。图像处理软件使图片的处理越来越方便,利用它在电脑上可以任意修改和制作图片。

对于虚假照片,京华时报图片总监罗永江说“不只是危害,假照片给新闻摄影带来的是‘灭顶之灾’”。 [2]他认为,假照片在照成“诚信”萎缩,“真实”无存,媒体公信力下降的同时,最终真正伤害的将是整个新闻摄影人这个群体。这些照片流传在网络里,借助网络的力量产生很大的影响,对新闻的真实性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新闻摄影作为新闻传播的重要手段一定要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

3.2网络图片的强烈感染力导致网民的盲目跟风

 

网络图片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是它没有议题设置,缺乏正确引导,网民随心所欲。甚至有些网民在没有弄清楚网络图片真假的情况下,盲目跟风,直接导致低俗、虚假的网络图片泛滥成灾。有一部分图片新闻甚至出现图文不符、文不对图的现象,受众很难将新闻内容与新闻图片实现对接。网络世界里的这种盲目和不理性直接束缚了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例如在07年的“最恶毒后妈事件”中,一篇名为“后妈毒打6岁继女”的帖子开始在网络中流传,帖子称一个名为小慧的6岁女童被后妈“打得口吐鲜血,背部6块脊椎骨基本被打断”,配发的血淋淋的图片更是触目惊心。在几经各大论坛转帖后,标题已经被升级为“史上最恶毒的后妈暴打6岁女儿”。诸多网络及传统媒体的盲目介入将这一事件迅速升级为舆论热点。在几乎是一边倒的声讨中,那名后妈被推向舆论谴责的风口浪尖。网民的评论中不乏“魔鬼”、“杀了她”、“没人性的畜生”这样刺眼的词语。也有不少网民将矛头指向当地政府和警方,认定其“失职”,不断有人打电话到事发地政府表示责怪。然而,7月20日,在面对各地媒体采访时,“后妈”陈采诗却突然跪下,哭求媒体还个公道,称“我真的没有打她,我是很冤枉的……”。7月24日上午,当地公安局做出结论:那位后妈却是没有虐待小慧的行为,小慧体表初始伤势是自己跌倒造成的。

 

加强和改善网络图片舆论监督的建议

随着网络媒体的市场化进程,竞争更加激烈,媒体对图片的重视和需求也将会越来越大。网络图片在网络舆论监督中依旧会发生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鉴于网络图片在舆论监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舆论环境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好的发挥网络图片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特提出了一下以下建议。

4.1加强对网络图片的有效控制

由于虚假的网络图片泛滥成灾,导致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下降,又影响了网络图片的舆论监督力量。所以,必须从网络图片传播的技术角度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真正体现出网络图片在舆论监督中的价值。

4.1.1提高网络图片数字影像的鉴别研究能力

数字化时代已经到来,数字化的影象成为网络图片发展的主力军。[8]假照片借助数码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恣意横行欺骗着受众的眼睛,同时还利用PS合成技术制造各种照片歪曲事实。鉴于

假照片层出不穷,对网络媒体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之下,迫切需要科学的鉴定机构和科学的鉴定方法,对这些图片进行检测,以辨别真伪,以此对网络图片进行有效的控制。所以要加大对数字图片的研究和鉴别能力,培养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科学的鉴别方法。将图片打假进行到底,维护网络图片传播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4.1.2创造良好的网络图片传播环境

近年来,由于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图片传播一片欣欣向荣,但是也出现了大量未追求“感官冲击力”与轰动效应的假照片,格调不高,恶俗化倾向严重。为进一步完善网络图片的传播环境,必须加强新媒体的自律,发挥新媒体的主导性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容忽视他律,加大对违规传播者的处罚力度。

4.2 加强网络图片传播者的自律意识

互联网在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我们的网络图片传播者也应该加强自律意识,提高媒介素养,自觉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很多散布虚假图片的传播者认为发布这样的网络图片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来博得点击率,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是违法行为,只是觉得好玩。应该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网民意识到实施这样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要接受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和制裁。增强网民法律素养,使网民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