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员工股权激励的理想效果 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国企改革的经验证明,股权激励是促使员工忠实履行责任,强化经营管理和提升公司业绩的有效方法,建立员工股权激励制度在企业主导的21世纪是我国企业改革值得尝试的一条道路。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希望达到以下的理想效果: 首先,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心。员工持股后,其就不仅是是公司的管理者,更是公司的所有者,这样就能将公司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系在一起,想要得到更多的个人利益,就必须加强管理先为公司获得更高的利益,这对员工来说是一种鼓励。与此同时,一般持股份额与职位高低成正比关系,然而职位高的管理人员需要承担的危险和义务也随之增高,从这个方面来说,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负担,这种鼓励和负担的结合能够促使员工更加地对公司负责。 其次,员工持股可以增强股民对公司股票的信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情况属于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范围,股民看到公司职位比较高的人也持有该公司股票,尤其持有股票数较多时,会大大激发股民进一步投资的欲望,一定程度上安抚股民波动性的心情。这种信心在公司遇到市场动荡时格外明显。 第三,员工持股有利于公司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的重要决策由股东大会决定,我国股东大会又主要是大股东掌控,这样就容易作出不明智的决策,公司的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前途。但实行股权激励制度使经营者持股后,在遇到模棱两可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就会倾向考虑持股员工的意见,由于经营者相比较股东享有公司更多的信息,所以,持股者的意见会更加科学化。再而公司利益与全体持股员工利益息息相关,持股员工的人数越多,持股者的建议就更加民主化。 第四,员工持股是防止企业走下坡路的有效办法。员工持股后,为了个人利益的不断增加,会自动形成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对企业内不良风气加以监督。那些意图占公司便宜,获取不属于自己利益的人因为担心其余人的谴责就会减少甚至杜绝不良习惯。 总的来说,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期望达到的理想效果主要是建立在其可以将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业绩融为一体,继而增加员工本身的责任心,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再进一步影响一大批股民。投资者在对公司股票增加信心后就会更多的投入资本,资本又可以继续给予经营者更多的激励。这样的良性循环是股权激励制度对于企业最大的吸引力。
我国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难点以及完善建议 正确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可以促进上市公司提升绩效,股权激励制度源于国外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只有通过长期的探索,才能将其与我国本土企业文化制度相融合,WWW.eEelW.cOM并且适应我国资本机构尚不够完善的市场。在这个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难免会遇到一些难点,找出问题的根源,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改善不适宜的环境解决问题,有利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长期发展。 (一)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股权激励制度,主要存在市场障碍、观念障碍和制度障碍。 1、市场障碍 西方发达国家的股权激励制度发展趋势如此之快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具有较为成熟的市场环境,而这点恰好是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其中资本市场缺乏效率是一个较突出的问题。资本市场必须具备有效性才能正确反映股票的出处、购买股票的价格等因素,这些因素是股权激励制度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因此,如何科学、及时、稳妥地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是保证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有效的资本市场要求信息真实、透明,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应当注重信息披露制度。虽然证监会已经颁布了一些法规规定信息披露规则,但一方面由于规定尚不完善,另一方面企业的做法经常违背现有的规定,这些原因导致了现实效果不理想。比如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其掌握的公司股票消息控制市场,将投资者的钱转入自己的口袋。虽然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往往是罚款了事,不足以阻止违法行为的滋生。 资本市场的信息不真实直接否定了股权激励需要市场真实反映股价的前提,在这种资本有效性低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股价和企业绩效相反的现象,实行股权激励好的企业反而获利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 2、观念障碍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必须在企业中员工的支持下才能顺利的实施。要想得到员工的支持,首先必须让员工了解什么是股权激励,这项制度能带给员工多大的利益。股权激励的基础理论之一是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对大多数员工来说是个新概念,传统的薪酬就是劳动力的对价,现在企业提出要给员工的人力资本鼓励,不甚了解的员工会认为人力资本价格提升则会降低物质资本的价值;或者人力资本是主观性的判断,以此为标准会造成企业内员工收入差距拉大;还有些人认为股权激励是一种福利制度,员工并不了解股权激励的运行机制。 3、制度障碍 制度障碍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和相关法律法规两方面,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必须具备内外部制度的完善。一方面,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三会”相互制约,而目前我国公司股东大会基本上是由国家持有股和大型公司股占主导地位,公司整体呈现“内部人掌控”的局面。这种情况会导致高管的选择来自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的需要,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在这种行政行为的前提下,大股东可能与高管合谋侵犯中小股东的投资利益,甚至出现高管利用掌握的内部消息为自己发放过多的股权激励,损害股东的利益。这些连锁反应将最终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的失效。 尽管我国通过颁布和修改有关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的法律法规,保障我国上市公司有序地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但有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股权激励制度效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公司董事等高层经营者至少持有股票六个月,否则利润则归公司享有。[[[]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38条。]]这种限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股权激励的力度,变相地使高管人员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后无法立即获得股权。另外,现行的税法中规定要对个人在股票期权中的所得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股权激励没有相应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还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而提供贷款和贷款担保。这些规定虽然看似是规范了实施行为,但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激励对象可以得到的利益,不利于我国员工股权激励的实施。 (二)针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完善建议 在承认股权激励制度提升公司绩效、提高员工效率的积极作用的前提下,股权激励计划正在经历从上市公司到非上市公司普及化的进程,及时发现其实施中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 1、加强规范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实施对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前提是要有一个成熟的、理性的股票市场,只有股票的价格真实反映公司现实的情况和以后能达到的目标,才能考虑是否对员工实行长期的激励。由于我国股市是微弱的有效性市场,股价人为操纵的现象比较明显,因此,应该加强股票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设,采取措施增加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必须建立专门的股权激励信息的披露制度,而不仅仅披露财务报告等常规的信息。另外,创造条件建立多层次的股票投资市场也是一项可取的行为,让资质比较低的公司在较低一级的股票市场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票市场的混乱。 2、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股权激励作为企业改革的一项创新,其推广和发挥作用需要广大员工的支持,而目前企业内大部分员工并不了解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的实施方法,比如如何判断一个员工是否可以成为受激励的对象。因此,在企业内广泛的推行股权激励计划必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体系应当包括公司业绩考核和岗位的考核,前者用于判断管理层是否做出了杰出贡献,后者用来确定各岗位的薪酬及激励差距。 3、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鉴于现在我国股东大会权力过大,造成内部人控制的行政环境,首要的做法是在董事会中设立单独的董事,其不是完全隶属于董事会,而是一个单独的主体,多年的事实表明,独立董事制度在使公司决策科学化的道路上起了很大作用。其次,监事会作为股东大会下设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行为,防止董事会和经理班子串通,导致损害股东利益的事件发生,因此监事会在监督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事会应派员参加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有关股权激励问题的讨论,并从监督的角度对此做出评价。如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问题存在,应及时加以制止,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加以审议。 3、健全股权激励监督机制 (1)员工的监督 员工监督的重点是关键部门的员工应该起到重要作用,比如财务、营销等部门的员工,他们比较了解情况,对经理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企业给激励对象定低业绩目标的情况能更容易发现。另外,为鼓励员工监督,企业应制订相应的保密制度,防止举报人员被利益受损者私下报复。做法可以是由监事会设置一个针对经理人员和董事会人员的举报系统,把公司管理人员置于广大员工的监督之下,弥补其他监督措施的不足。 (2)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也是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它是公司内部监督的重要补充。外部监督的形式主要有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社会中介的监督和媒体的监督。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对于上市公司至关重要,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十分完善,上市公司如果想要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证券部门应该严格审查信息披露,激励对象等内容。社会中介监督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会计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用专业的知识为实施股权激励提供服务,其专业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企业腐败性。媒体的监督主要从侧面了解企业,使不容易接触到企业内部的投资者尽可能了解企业对该机制的运作情况。 4、增加税收政策支持 股权激励是一个完整的一系列的工程,必须有国家政策的强大,尤其是税收政策的支持不可缺少。西方发达国家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得益于政府在税收上强有力的支持。对政府来说,可能减少收税带来了国有资产的变少,但可以为企业创造轻松的工作环境,增添企业额活力、缓解经济市场带来的压力。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政府在税收及其他政策配套措施方面的支持存在滞后性,思想也不够解放。因此,加强立法,在税收和其他政策上对企业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结 论 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凯恩斯指出:是企业创造了社会财富。[[[] 汪伟农:《期股(权)激励方案策划与设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第4页。]]我国企业也逐渐认识到社会发展最关键的是人才,对于企业而言就是企业家。所以,如何有效地激励经营者,挑选出企业家中的精英使其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是当前发展的历史选择。股权激励便是在不断探索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创新。 从长远来看,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国企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的征程中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虽然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尚处在探索的初步阶段,还存在观念、市场和制度等方面的障碍,但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员工持股计划的经验,从公司内部结构、资本市场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方面完善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就其更好地为我国企业服务。本文不足之处在于对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的弊端未能面面俱到,还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