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几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14宁债”被宣称撤销出政府债务的行列,紧接着,乌鲁木齐财政局也一纸休书将10亿城投债(14乌国投债)踢出此前承诺的“政府专项债务之列”,更为惊人的是贵州政府承诺函的撤回更是涉及贵州全境,政府这一系列发函撤函事件接连不断发生,一时间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地方政府的撤函行为无论是地方政府对法律的无知,还是地方政府有意为之,或是其他原因,无疑都会对地方政府或者其他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政府出具保证函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降低了投资者的市场分析能力。但是撤函行为打击了投资者对政府保证的盲目依赖,有利于投资者自我素质的提高。
关键字:承诺函撤销;14乌国投债;地方政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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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1
二、背景介绍-1
(一)承诺函定义-1
(二)地方政府为企业融资做出承诺函的动机是什么?-1
(三)融资企业为何不自行通过市场融资?-3
(四)现有法律对政府承诺函的规定-3
三、“14乌国投债”案例分析-4
(一)“14乌国投债”事件始末-5
(二)案例分析-6
1.“14乌国投”发行主体整体状况分析-6
2.乌鲁木齐政府整体状况分析-7
3.投资者的角度-8
四、结论与建议-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