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第一档法制电视节目《法律与道德》的出现是在1985年的上海电视台,这是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开端,随后有大量的法制节目不断涌现在各大电视媒体。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综合素养良好的表现有形象朴素庄重、语言具有逻辑性;当然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综合素养还存在一些不足,出现了个别主持人在节目中语言不够严谨、法律术语不够规范等问题。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应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和法制素养,这对于主持人和法制节目的发展都至关重要。主持人在面对案件时学会学会理性与感性情绪并存、增加自己对于法律知识的储备、把案情与法理糅合成故事等都是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获得综合素养的方式。综合素养的高低对于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发展具有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法制电视节目;综合素养;主持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法制电视节目的起源和现状-1
(一)法制电视节目的起源-1
(二)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1
二、 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综合素养的优劣表现-2
(一)综合素养良好的表现-2
(二)综合素养缺失的表现-3
三、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应具备的综合素养-4
(一) 媒介素养-4
(二) 法制素养-7
四、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综合素养获得的技巧-8
(一)理性与感性相结合-8
(二)掌握法制电视节目的叙事技巧-8
(二)增强法律专业知识素养-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