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所讲羁押替代性措施作为一种未决羁押的替代性措施,由于受到我国历史传统、法制观念、立法水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适用上存在着适用率低下,法律规定单一、适用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和救济程序不健全等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法治水平的提升,开始意识到羁押制度不完善所带来的种种弊端。201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但是却没有从根源上改变羁押替代性措重罚轻教的特性,为保证羁押替代性措施优先并且合理的在运用。本文从立法、执法、监督三方面针对羁押替代性措施的不足提出了改革的建议,意在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工作效率,同时实现打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羁押替代性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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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 引言4
二、 羁押制度存在的基础以及其长期存在所暴露的弊端5
三、 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概念与适用现状6
四、 羁押替代性措施适用率过低的原因7
(一)羁押替代性措施种类单一7
(二)侦查机关人员执法思维教条化8
(三)律师没有独立申请权9
(四)羁押替代性措施救济程序缺失9
(五)执行过程中对被监视居住和被取保候审人难以有效管理9
(六)羁押替代性措施程序的决定缺乏监督10
五、从宏观与微观方面具体分析我国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改革与完善10
(一)宏观分析10
(二)微观分析12
参考文献-17
答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