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罪名,本罪名将传统的贿赂类犯罪的主体进行了较大的扩充,将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参与受贿犯罪的行为新增了规定,把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和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纳入到贿赂型犯罪中。但是本罪名的立法存在不足之处,一方面该罪在客体、客观方面、主体的界定上不明确;另一方面该罪与受贿罪共犯的界定并不明确。本文主要针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核心要素的认定困境以及本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日常司法中适用的问题。
【关键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罪共犯,近亲属,关系密切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基础与实践-2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价值-2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实践-2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界限分析-4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比较-4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比较-4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主体要件比较-5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主观要件比较-6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客观要件比较-6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核心要件认定困境-8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体要件认定不明确-8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要件认定不明确-8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要件认定不明确-9
1. 关于“近亲属”的界定-9
2. 关于“关系密切的人”之界定-9
3.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本罪主体的争议-10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破解路径-11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在立法上的完善-11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体要件的完善-11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要件的完善-11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要件的完善-12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司法上的适用-13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体要件在司法上的认定-13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要件在司法上的认定-13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要件在司法上的认定-13
结语-15
参考文献-16
致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