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不断地发展,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犯罪也频见报端。食品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和健康,关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作为其他部门法的最后保障的刑事立法作用显而易见。但是在实际的法律规制中,我们遗憾的发现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尚且存在许多瑕疵。因此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才是预防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应有之举。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犯罪 刑事立法 缺陷 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演进-1
3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缺陷-2
3.1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分类存在缺陷-2
3.2 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对象外延较小-3
3.3 行为类型不周延-4
3.4 主观上对过失危险犯缺乏规定-5
3.5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罚缺陷-5
3.5.1 罚金刑不够科学-5
3.5.2 资格刑单一-6
3.5.3 死刑并无必要-6
3.6 立法技术有待提高-7
4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立法完善建议-8
4.1 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分类-8
4.2 扩大行为对象外延-8
4.3 拓宽行为类型-9
4.4 完善罪名-10
4.4.1 增加持有型犯罪-10
4.4.2 加入过失犯罪-11
4.4.3 加入不作为犯罪-12
4.5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罚-12
4.5.1 明确罚金的依据和数额-12
4.5.2 增设资格刑-13
4.5.3 取消死刑,最高刑为无期徒刑-14
4.6 严密立法技术-14
5 结语-14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