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其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国履约情况研究
摘要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在国际法上针对酷刑的预防和惩治工作首次做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公约监督机构及缔约国的履约责任。中国政府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建成法治政府,要求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权的发展目标。中国政府关于全方位加强反酷刑工作的部署与《公约》的精神与要求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在此背景下,本文从理论与时间上分析中国反酷刑条约责任、制度保障、法理基础及实践情况。
关键词:反酷刑 人权 法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第1章)引言-6
2 (第2章)中国反酷刑的条约责任-7
2.1(第2章第1节)中国签署批准公约的背景-8
2.2(第2章第2节)公约的责任内容-8
3 (第3章)中国反酷刑的制度保障-8
4 (第4章)中国反酷刑的法理基础-10
5 (第5章)中国反酷刑的实际情况-11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