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占有”体现的是他人与财物之间的一种控制、支配关系。通过分析以往的案例,不难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刑法上占有状态的认定主要从客观的体素和主观的心素两方面进行讨论。体素要从事实上是否可以进行排他性支配的角度进行认定,主要包括直接事实支配和处于支配领域内;在占有关系仍然模糊的时候,可以结合社会一般人的最朴实的观念是否认可占有关系的存在。心素则只在排他性不强的场合下要求有盖然性的占有意思即可,对客观上的占有事实有很强的依附性,对认定也是起到辅助作用。
关键词:占有;事实支配 ;排他性; 占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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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占有事实之认定1
(一)、客观上事实支配1
1.空间维度:财物所在场所排他性的强弱2
2.时间维度:财物脱离控制时间的长短3
3.财物性质维度:财物的外观和价值3
(二)、根据一般社会观念认定4
二、占有意思之认定4
(一)、功能:辅助客观事实认定5
(二)、要求:盖然性意思并无需连贯5
三、特殊情形的验证6
(一)、上下主从关系的占有6
(二)、对等关系的占有6
(三)、封缄物的占有6
(四)、遗忘物的占有7
四、结语7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