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诉法中庭前会议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也是我国司法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其中,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施对于提高庭审程序的审判效率,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维护庭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非法证据的排除在庭前会议中实施至今已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经过对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的排除实施效果的反思,以及对域外相关制度的考察,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一些浅见,以期对其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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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1
一、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现状-1
(一)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考察-1
(二)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存在的问题-2
1.适用案件范围不明确-2
2.启动方式单一-2
3.主持法官不明确-3
4.被告人参与权缺失-3
5.非法证据排除的效力不确定-3
二、域外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考察-4
(一)英美法系-4
1.美国预审程序-4
2.英国的规定-5
(二)大陆法系-5
1.德国的中间程序-5
2.日本的庭前准备程序-6
(三)域外相关程序对我国的启示-6
1.落实证据开示-6
2.规范庭前会议-6
3.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时间-6
三、对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建议-7
(一)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价值追求-7
(二)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之我见-8
1.依法规定适用的范围和召开次数-8
2.明确庭前会议的启动方式-8
3.确定主持法官人选-8
4.昭示被告人参会主体的地位-9
5.赋予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效力-9
6.完善证据开示-9
7.增加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监督和救济制度-10
结语-10
参考文献-11
致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