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公开制度下“国家秘密”范围的界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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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秘密”这一概念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的一个核心。其本身的涵义范围以及拓展概念,是与国家政府的信息透明、阳光实施公开息息相关的。在信息公开制度实践较发达的国家,通常都遵循“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这一套基本原则。作为一个较晚开始实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不是很完全,因此就需要我们去分析和沉思,学习古今中外的先进理念,加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力度,将其进一步地完善。由传统的保密为主的理念下的公开走向公开主导下的保密。

关键词: 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秘密; 知情权;国家秘密界定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政府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

(一)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

1. 政府信息的概念

2.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概述

3. 我国法律对国家秘密的相关规定

4. 保守国家秘密的概述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国家秘密基本理念概述

1. 公民知情权

2. 国家保密权

二 政府信息公开中国家秘密的案例梳理

(一)对政府信息的可分割性原则的忽略

(二)保密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国家秘密的范围不当扩大

(三)监督和保障手段存在不足

三 完善国家秘密范围的界定

(一)国外信息公开制度对国家秘密的界定及启示

1. 对国家秘密的界定

2. 给我国的启示

(二)完善界定国家秘密的规则

1.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重构

2. 明确定密范围和判断标准

3. 科学调整并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

四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