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对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内涵的界定,阐释了构建该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在于严峻的环境现实需求、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要求、传统补偿性原则和其他责任的缺陷等方面,而构建该制度的可行性主要在于民法理念的嬗变、惩罚性赔偿理论的支撑、国外现有立法的借鉴、司法的公平正义理念、生态文明的价值趋同等方面。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环境侵权,补偿性原则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4
2 惩罚性赔偿的内涵-4
2.1 惩罚性赔偿的概念-4
2.2 惩罚性赔偿的功能-4
3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具有必要性-5
3.1 我国严峻的环境现实需求-5
3.2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要求-6
3.3 传统的的补偿性原则的局限-6
3.4 其他环境责任的局限性-7
4 环境侵权中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行性-8
4.1 民法理念的嬗变-8
4.2 惩罚性赔偿理论的支撑-8
4.3 国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借鉴-8
4.4 其他领域法律制度及司法解释的可借鉴性-9
4.5 公平正义的追求-10
4.6 建设生态文明的价值趋同-10
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 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