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是独立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与别的公司相同,以股东的最大利益为目标。但由于现代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它既是一种市场化的社会互助机制,也是一种用市场办法从容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有预见性地提前安排人的生老病死的社会管理机制[吴定富:《保险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护航》,《求是》,2005年第15期],而保险公司则是该机制里的主角,鉴于保险公司特殊性使其同时担当着社会稳定器和民生推手的重要角色,肩负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任,所以保险公司应相对于别的公司更着重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但由于我国保险业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对于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很多保险企业管理者并没有足够的经验,致使保险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对股东、顾客和销售人员责任履行不足,以致不能平衡注重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社会舆论的影响因素很大、自身社会责任意识不够强以及不能妥善处理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冲突等等。另外,由于我国法律有关社会责任的方面定义模糊,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致使保险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当中没有一个很好的标准,增加了履行的难度,加上现在社会责任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每个管理者对社会责任的定义理解不一,导致各企业素质参差不齐。本文就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浅析和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保险 保险公司 社会责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保险公司社会责任概述-4
(一)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4
(二)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5
二、国外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7
(一)西方发达国家对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7
(二)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8
三、我国保险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9
(一)公司利益与各方相关者利益的博弈-9
(二)对优势利益相关者责任履行不足-10
(三)制约利益相关者责任履行的适应战略-11
(四)片面关注对公共利益相关者的责任-11
四、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12
(一)保险公司履行责任时倾向选择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利益相关者-12
(二)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12
(三)注重短期利益而忽略长期利益-12
五、对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途径选择的建议-13
(一)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者-13
(二)主动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知-14
(三)平衡好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14
(四)建立保险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14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