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4月8日日起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这意味着只有清单上的商品才能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以下简称“税收新政”)。本文从税制改革内容出发,通过与以往政策的对比找出差异点并分析这些调整将可能对中国跨境电商进口的影响;在金义都市新区和宁波空港两个试验区作为典型案例的分析中发现,在同一新政制度下,不同的地区根据当地发展特点采用略微差异的实施方案产生了显著的差异效果。最后,将分析的结果和实际的情况进行结合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新政;跨境电商;进口;贸易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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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1.1 研究意义-1
1.2 新旧政策概述-1
1.3 文献综述-2
2跨境电商的兴起和现状分析-3
2.1 跨境电商的兴起并与传统购物方式的比较-3
2.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历程-4
2.3 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优势和弊端-5
2.3.1 跨境电商的优势-5
2.3.2-跨境电商的弊端-6
2.4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6
2.4.1 消费者跨境消费观念还未形成-6
2.4.2 通关效率低下,不需要中间商的存在加大了海关的监管难度-6
2.4.3 成本与风险物流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6
2.4.4 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匮乏-7
2.5 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对比-7
2.5.1 国内典型运营模式B2B-7
2.5.2 开放平台与自营平台-7
3税收新政对跨境电商进口的影响机制-8
3.1 促进公平竞争增加国家税收-8
3.2 对跨境电商的影响-9
3.3 对国内生产企业的影响-10
3.4 对业务部门及海关部门的影响-10
3.5 对消费者的影响-10
3.6 对贸易方式的影响-11
4案例分析-11
4.1 金义都市新区跨境电商-12
4.1.1金义都市新区的发展状况-12
4.1.2新政金义都市新区的影响-13
4.2 宁波空港跨境电商-14
4.2.1 宁波空港跨境电商的“一般进口”-14
4.2.2 跨境电商新政对空港的影响-14
4.3 金义都市新区跨境电商与宁波空港跨境电商的比较-14
5-针对新政实施背景下的影响给出的建议-15
5.1 主要结论-15
5.2 政策建议-15
5.2.1 跨境电商平台的建议-15
5.2.2 国内生产企业 “工匠精神”的培养和摆脱第三方平台的限制-16
5.2.3 国家部门应尽快公布税收新政的相关实施细则-17
5.2.4 海关通关推进自动化清关-17
参考文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