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在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均有了较为详尽和规范的规定。相比之下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问题仍存在立法上的缺陷:清偿责任方式单一、各当事方利益不平衡、夫妻家事代理权导致的债务清偿责任不平衡、缺乏对交易第三人的保护等。这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债务认定不准,执行清偿工作困难,后遗症较多等问题。为了公平合理地平衡夫妻双方以及债权人三者的利益诉求,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完善我国《婚姻法》,应借鉴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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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的意义-1
(一)协调夫妻利益的重要手段1
(二)完善我国《婚姻法》的需要.1
二、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的缺陷-2
(一)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的方式单一2
(二)夫妻家事代理权导致的债务清偿责任不平衡3
(三)夫妻共同债务清偿中各当事方利益不平衡3
(四)缺乏对交易第三人的保护4
三、-国外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的立法体例及其借鉴-4
(一)法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立法体例及其借鉴4
(二)美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立法体例及其借鉴6
(三)德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立法体例及其借鉴6
四、-关于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制度的立法思考-7
(一)规定多样化的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方式7
(二)改善夫妻家事代理权导致的债务清偿责任不平衡7
(三)建立合理财产补偿制度8
(四)增设对交易第三人的保护条款9
参考文献-11
致 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