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现状: 模糊语,作为一种弹性语言,是指外延不确定、内涵无指定的特性语言。John. I. Saceed认为模糊语的语义是一个系统意义,而不是某个具体意义。学者们大都认为模糊语具有互换性、相对性和等级性三大特征,即模糊语可以与精确语相互转换、没有明确的所指范围、在区间内以数量变化的形式呈现一定等级性。模糊语的使用不仅不会影响正常的交际,相反具有独特的语用功能:使语言表达更加灵活,增强表达力度,自我保护,展示礼貌等。 在交际中,使用模糊语言来维护双方的面子,使交际有效地进行,是对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运用。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相互补益,在许多情况下,人们违反合作原则所产生的会话含义是出于礼貌的考虑。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是一套设想的准则,使交谈双方能更好地理解对方的话语意思。违反合作原则包括对合作原则中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联准则、方式准则的违反。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是为了交谈顺利地持续,交际双方都应做到得体,慷慨,谦逊,多说一些赞誉认同对方的话。Leech将其划分为六类: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誉准则、谦虚准则、赞同准则、同情准则。 古希腊哲学家Eubulides提出的“麦堆悖论”说明了像“堆”这样的模糊概念是无法精确地用语言去描述的。1965年,美国控制论专家L.A.Zadeh在其论文《模糊集》中正式提出了“模糊理论”,对模糊现象的研究才正真成为一门科学。自此以后,模糊理论被应用到各个学科领域,模糊语言学也随之应运而生。 Channell(1994)在她的《模糊语言》一书中提供了英语如何提供不同的模糊方法。她将语用学原理应用于模糊语言,描述模糊语言的不同形式,说明它们的语用价值。Lakoff将模糊理论集理论引入语义的研究。他指出,语义界限有一定的模糊性。以“鸟类”为例,知更鸟为典型分子,它绝对属于鸟类,蝙蝠则不属于此类。Williamson(1996)在《模糊性》一书中从认知学角度对模糊性进行研究。他主张,模糊性是一种认知现象,一种人类对客观世界还缺乏了解的现象。而Burns(1991)着重从语用角度探索人类语言和概念中的模糊性。她认为语言中固有的模糊性有据可循,其研究对概念问题、语言模糊性和心理现象的关系问题均有一定启发。 伍铁平(1999)是中国第一位从事模糊语研究的语言学家,曾发表了《模糊语言初探》、《模糊语言再探》、《模糊语言三探》等论文,编著了《模糊语言学》专著。他研究的重点是词的模糊性,认为词是表示概念的,只有部分概念的存在不能“一刀切”的问题。相反,句义只有歧义,而没有模糊性。张乔(1998)在其著作《模糊语言学论集》中认为,句子的模糊性这一说法是成立的,它是由句子表示的命题真值的等级性来体现的。何自然(1990)在《浅论语用含糊》中从逻辑—语义和语用的角度探讨语用含糊问题。2000年发表的《再论语用含糊》,进一步探讨了语言的含糊要从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的角度去分析才有意义,单个词汇意义的不确定性只有放到特定的语境中才能解决。黎千驹(2007)的《模糊语义学导论》系统的阐述了模糊语言学的有关基本理论及其实用价值,着重分析了语言各要素的模糊性,并探讨了导致语言模糊性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以及模糊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和对提高语言表达效果所起的作用。 陈磊(2013)从认知语用学角度出发,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AR+模式,以历届美国总统就职演说词为语料,成功解释了美国总统就职演说中模糊语的生成机制,发展了模糊语的研究,也增强了AR+模式的可行性和理解力。蔡娇娇(2011)从认知语用学的关联理论角度对近十位美国总统演说词进行研究。其研究表明:美国总统就职演说中的模糊语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模糊语言并不会导致交际失败,只要巧妙运用,可同精确语言一样正确传达总统的意图,实现交际成功。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模糊语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模糊语的研究具有跨学科性,涉及哲学、心理学、社会语言学、语义学、语用学、认知语言学等领域。本文作者将从Grice的合作原则和Leech的礼貌原则出发,对美国总统演说中的模糊语进行研究,并探索模糊语在美国总统演说中的语用功能。 课题研究目的: 本文从美国总统演说中的模糊语入手,以美国总统的演说为语料,基于国内外学者研究的背景之上,从语用学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探讨美国总统演讲中模糊语的形成及其发挥的特有功能,并从语用角度对模糊语的语用功能进行分析。力争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将描述与解释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此阐明模糊语言频繁应用于总统演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探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对总统演说中的模糊语的解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