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现状: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贸易国法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相互之间签订的明确规定了贸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即商务合同。因此,作为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商务交流纽带和桥梁的商务文本的翻译显得日益重要。商务合同是商业法人之间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一种文体。商务合同英语属半法律性语言,要求用词准确、正式、严谨,并且具有鲜明的文体意义。商务合同中术语翻译直接关系到商务合同翻译的准确性。由于合同一般涉及到各方的经济利益,所以对其翻译的要求较高。 商务合同及其相关术语的翻译均属于翻译的范畴。翻译是通过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实的转达原文的意思和风格,使语言不通的人能够相互沟通和理解。国外的大量学者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功能翻译论在国外蓬勃发展,尤其是在德国。赖斯(Reiss)出于教学目的,提出以翻译为导向的文本分析理论。文本类型理论可帮助译者确定特定翻译目的所需的合适对等程度。她和几位德国语言学者对文本的两种分类形式作了区分,一种是文本类型,按照主体交际功能分类;另一种是语篇体裁或变体,按照语言特征或惯例常规分类。而弗米尔(Vermeer)的目的论是将目的论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目的。赫尔兹—曼塔里(Justa Holz-Manttari)特别强调对行为的参与者和环境条件的分析。在翻译理论方面,赫尔兹—曼塔里(Justa Holz-Manttari)是一位比较前卫的人物。早在1981年,她在其著作《翻译行为理论与研究方法》中几乎就不适用“翻译”一词。在其理论模式中翻译被解释为一种“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设计的复杂行为”,总称为翻译行为。诺德(Nord)提出功能加忠诚理论,把忠诚原则引入功能主义模式,希望解决翻译中的激进功能主义问题。她的功能主义方法建立在两大基石之上:功能加忠诚。按诺德(Nord)的解释,功能指的是使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按预定的方式运作的因素;忠诚指的是译者及翻译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忠诚原则限制了某一原文的译文功能范围。 商务术语作为商务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涉及法律方面,合同本来就是非常严谨的,因此每个术语的翻译都会对合同产生影响。商务合同的术语翻译能够准确的知道合同中的重要信息。但是商务合同中术语的翻译必须注重翻译的准确性和翻译的正式性。商务合同是正式的商务交易中的凭证,所以商务合同中的术语翻译也必须和商务合同一样要正式性和严谨性。 课题研究目的: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具有准确、严谨、规范等特征,其语言有别于普通用语。本文将在自建商务合同英语语料库基础上,探讨了商务合同英语的语言特征,主要分析术语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并从认知层面对其功能进行分类探讨,为英语商务合同的翻译提供参考。 国际商务合同种类繁多,涉及面广,而且都是涉及交易性质,需要英汉两种版本,所以大多需要翻译。商务合同对翻译质量有很高要求,其术语翻译也同样如此,所以必须要掌握翻译技巧,灵活运用翻译方法,从而使合同翻译更具准确性、严谨性、规范性,避免因误解和歧义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失。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准确、无误的术语翻译,将使商务合同翻译更具专业化、标准化,同时也会为中国带来无限的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