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现状:
公众演讲是在公众的场合面对公众发表言论的一种演讲形式。当今的政治演说更是公众演说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针对国家的内政事务和外交关系表明立场、阐明观点、宣传主张的一种演说,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过去,学者们关注的是在公众面前如何进行演讲,研究的是演讲中的雄辩术、修辞学,并且研究出一套关于成功演讲的理论。而到了二十世纪,人们开始把研究的焦点从雄辩术转移到把演讲作为一种语言交流的工具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选择从文体学的角度研究英语公众演讲。Wales(1989)把文体学定义为“对文体的研究”,这一定义既清晰又简练。然而,Widdowson(1975,转引自王守元,2000)认为“所谓文体学,就是从语言学角度研究文学语篇”。随着现代语言学研究在西方的迅速发展,文体学研究也取得了巨大进步,文体学在语篇分析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罗斯福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也是一位杰出的演说家。除了其他才能以外,罗斯福铿锵有力的语言和精湛的演讲技巧为他的成功提供了重要助力。近10年来,一些学者研究了罗斯福的演说特色。郭旭(2011)通过对罗斯福对日宣战演说的文体分析,从批评性语篇分析的视角阐述了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全国上下的动态,揭示了语篇不可估量的社会功能。 龚艺蕾(2008)以罗斯福四次就职演讲为基础,探讨了政治与修辞之间的关系,从词汇和句法的角度分析了其四次就职演讲中的修辞技巧,从美学修辞和交际修辞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其中涉及社会和文化因素。她的结论是“修辞实际上是政治家用来达成自己政治目的的一种手段。”Hicks(2005)也从修辞角度入手,探讨了罗斯福是怎样在1941年的对日宣战演说中运用修策略来领导国家度过危机的。他认为罗斯福在修辞上创造了一种迎合人民大众的环境意义,通过人民的意志巩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 张淑玲和辛娜(2013)研究了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在罗斯福就职演讲中的体现,她们认为语法隐喻,尤其是概念语法隐喻大量充斥在政治演讲中。语法隐喻的使用使政治演讲的内容更具客观性和合理性,在演讲的过程中更具说服力和影响力,是演讲者能够实现其语义功能的重要手段。 赵江蓉(2014)用情态系统的相关理论对1933年罗斯福的就职演讲进行了分析,发现几乎所有的情态动词都在为总统“鼓励国民奋斗”的意图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罗斯福的演说极具研究价值,但是,以往的研究多注重演说的实际功能和效果。公众演讲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它既不同于日常谈话、即席演说等口语体裁,又有别于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体裁。它兼具口语和书面语两种文体的语言特点,同时,又同这两种文体有着明显的差异。因此本文将从文体学的角度对罗斯福的数篇演讲作一个综合的分析,从语音、词汇、句法、修辞和语篇等层面探讨其文体特征。 课题研究目的: 现代社会将口头表达视为核心的社会事件,公众演讲在社会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体现一个人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大型组织领导人的智慧学识、雄辩口才和个人魅力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本文从主要采用文献法和归纳法,从英语文体学的角度探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演说的文体特色,探究他是怎样通过遣词造句将修辞、内容和表达方式完美地结合而做出出色的演讲。由此揭示出演讲词作为一种说服观众的手段是如何运用在交际层面,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政治家是如何利用语言来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务,同时也对读者学习英语、掌握英语公众演说技巧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