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文化的著作权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当前栏目:开题报告 更新时间:2018-03-06 责任编辑:秩名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传统文化著作权保护问题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传统文化的关注,促进立法环节对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视,增加有关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规范,增强法律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 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传统文化这一特殊的文化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因该类法律规范缺失而引起的侵犯著作权的问题。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国际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正在讨论制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国际规则。该委员会于2012年7月第22届会议上讨论制订《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条款草案》。国内,目前我国对传统文化的著作权保护相对薄弱。相信随着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在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传统文化之一特殊文化现象的著作权保护着手,首先对传统文化进行定位,分析其与一般作品的不同和特点,其次阐述哪些传统文化已经被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再次比较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分析两者是否等同,接着分析目前传统文化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外的已有文献材料,研究各传统文化的特点,理论联系实践从而得出较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