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体诉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当前栏目:开题报告 更新时间:2018-03-06 责任编辑:秩名

 1、选题背景(含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及评价)与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有“代表人诉讼”,而没有“集体诉讼”这个概念。“集体诉讼”是个舶来品,其起源于英国。但是却在美国应用广泛。中国多以“代表人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应用,但是却极不成熟,法条漏洞空白较多。《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着工业的日益发展,中国环境污染案件频发,且多以涉案面广、受害人众多为特点。2015年柴静的纪录片《穹顶之下》引起了社会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广泛关注,同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公益诉讼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我国在司法实践与理论制度方面逐渐搭建起以环境污染案件为首的中国集体诉讼制度,然后该制度仍然存在主体界限不明确,实际操作困难重重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更深刻的分析、探讨,因此制度涉及面较为宽泛且环境污染案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故以此为视角。从而使得环境污染案件能够得以更好地解决,有利于人们环保意识的形成,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选题研究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本论文所采用的选题研究方法是文献研究法(即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数据分析法(即对所收集数据进行分析整合)等方法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研究问题。

    主要内容围绕中国集体诉讼制度进行,首先介绍该制度产生的中外背景以及现实意义;其次,以环境污染案件为视角分析理论依据与司法实践;再次,探讨在环境污染案件的集体制度实践应用中存在的漏洞以及与其他制度间的矛盾与冲突;最后,从立法技术与社会坏境方面提出如何解决环境污染案件的矛盾,完善发展此制度。

 

3、研究条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预期结果。

 

    完成本论文所需要的研究条件:在学校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利用互联网查询大量相关资料、指导老师专业性指导。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资料不齐全的问题、解决外国文献的翻译问题 

 

    预期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的写作,从环境污染案件为视角把中国集体诉讼制度的相关问题研究透彻。

 

4、指导教师意见。

 

    开题报告的撰形式规范,内容清晰,显示出学生对该论题已有了初步的思考,研究方案设计较为合理,有望达到预期效果,符合论文开题条件,故同意开题。

 

 

同意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