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题背景(含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及评价)与意义。 性骚扰是一个外来名词,是女权运动的产物,最早是由美国女法学家凯瑟琳·麦金农提出来的。随着越来越多的性骚扰案件和性骚扰丑闻浮出水面,人们对性骚扰的关注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性骚扰也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西方各国也都致力于制定或完善惩治性骚扰的规定。虽然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中有少数笼统的规定。近几年的由于性骚扰提起的诉讼展现了人们对反抗性骚扰的勇气以及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决心。但是在中国,性骚扰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没有公认权威的定义,这对于用法律约束,禁止,惩治性骚扰有很大的障碍。 然而在中国,性骚扰不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面临了法律规定笼统,性骚扰性质不明确,取证难等诸多问题。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給我一个杠杆和支点,我将撬起地球。”如果我们把通过法律的文明界定对性骚扰给予惩处的条文比喻为“支点”,将法律的执行和可操作性比作“杠杆”的话,那么性骚扰在中国得到惩治的日子必将不会遥远。因此对性骚扰的定义,性质,以及如果完善惩治性骚扰的规定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方面讲,通过对各国性骚扰定义的比较,能了解性骚扰的定义的本质,明确性骚扰的法律性质,以及看到我国惩治性骚扰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并通过选题写作对惩治性骚扰制度进行思考,同时也有利于自我思辨能力的培养,加深对各国关于性骚扰制度的了解。从现实方面讲,通过对于性骚扰问题进行讨论可以为我国明确性骚扰定义,性骚扰的法律性质提供一定的启示,借鉴西方并且适合我国国情的性骚扰制度,看到我国在惩治性骚扰道路上的进步与不足,并且不断完善关于惩治性骚扰的规定。 2、选题研究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研究方法: (1)辩证分析法。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面,关于性骚扰的制度也同样如此。 (2)系统分析法。把关于性骚扰的制度看做一个整体,同时也要注意本制度和其他制度之间的联系,做到相互呼应,相互作用。 (3)比较分析法。通过对各国性骚扰制度的比较,可以总结出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有利于认清我国性骚扰制度的不足,以及可以西学中用的东西。 (4)案例分析法。对中西国案例进行分析,能为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启示。 (5)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分。 主要内容: 一、性骚扰的各种定义 二、性骚扰的法律性质 (一)性骚扰是民事侵权行为 (二)性骚扰是行政违法行为 (三)性骚扰可能成为刑事犯罪行为 三、我国对性骚扰的惩治 (一)我国惩治性骚扰现状 (二)对反性骚扰制度的完善 3、研究条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预期的结果。 研究条件: 1.通过系统法理学习,已经掌握了一些法学基本理论知识; 2.已经收集了相关资料和典型案例; 3.有相关专业的知道老师的指导;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性骚扰的法律性质 2.我国惩治性骚扰所面临的问题 3.如何完善反性骚扰的制度 预期结果: 本科生毕业论文,约5000-100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