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近年来,社会上的虐童行为日益增多,对儿童权利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本文通过对社会现象的探究,发现目前对儿童权利保护的不足,并结合国内外的立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举措提出关于我国对虐童行为规制的建议。 研究意义:发现规制虐童行为的不足,深入研究保护儿童的举措和提出完善规制虐童行为的建议。引起大家对儿童权利保护工作的重视。 课题研究现状: 关于对虐童行为的法律规制,我国学术界已经作了不少的研究,多见于期刊论文,主要有:郑小楠的《论虐待行为的刑法控制——以教师虐童案为视角》、刘宪权和吴舟的《刑事法治视域下处理虐童行为的应然路径》、皮艺军的《虐童浅析》、魏昌东和刘志伟的《虐童入刑的正当根据与路径选择》、何剑的《论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王志祥和李永亚的《浙江温岭虐童案的定性思考》等。这些学者对虐童行为的定性和法律规制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学界在虐童的刑法规制上存在较大分歧,对是否增设虐童罪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单独增设虐童罪,增强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以弥补现行法律针对此类案件的不足;二是认为不必单独增虐童罪,通过完善现有法律达到对虐童行为的规制。笔者比较倾向于后者的观点,对虐童行为的规制通过完善现有法律,尤其是完善刑法上虐待罪的主体范围,达到规制虐童行为的目的。 课题研究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创新点: 主要内容:以近期社会上发生的南京养母虐童案为背景,了解中国关于虐童行为的规制现状,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发达地区关于儿童保护的举措,探索出我国规制虐童行为、保护儿童权益的途径。 实施方案及创新点:1.首先比较全面的梳理南京养母虐童案,分析问题和发现问题。 2.其次比较深入的分析中国虐童行为的规制现状,发现不足,并通过分析研究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保护儿童的举措,汲取经验。 3.最后能够通过研究比较提出改善我国规制虐童行为的举措,针对不足,提出自己的见解。
课题进度安排: 1.2014年10月16日,解读下达的任务书 2.2014年12月13日,完成开题报告 3.2015年2月28日,完成初稿 4.2015年3月28日,第一次修改 5.2015年4月28日,第二次修改 6.2015年5月15日,论文最终定稿 主要参考文献:WWw.eeelw.cOm [1]新浪网平安南京官方微博,2015年4月5日 [2]皮艺军,《“虐童”浅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年1期,第13页—19页 [3]《联合国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第一部分第一条 [4]慕全智《从法律视角看虐童事件》,载《法治与社会》2013年01期,第69页—71页 [5]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第756页—777页 [6]唐志龙《虐童事件频发的分析与反思》,载《学理论》,2013年13期,第124页—126页 [7]邓元媛,《日本儿童福利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年第5期,第80页—84页 [8]周佳娴,《香港儿童虐待防治的经验与启示-生态系统的视角》,载《青年探索》,2009年第4期,第92页—96页 [9]徐文文、赵秉志《关于虐待罪立法完善问题的研讨-兼论虐童行为的犯罪化》,载《法治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3页—108页 [10]张开俊《虐待行为的刑法规制——由幼师虐童案引发的思考》,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第28卷第5期,2013年9月,第70页—76页 [11]乔东平《虐待儿童-全球性问题的中国式诠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244页—28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