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逐渐占据主导位置,然而市场的弊端也慢慢显露出来,不正当竞争现象多次出现。为了维护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秩序,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竞争法势在必行。而如何选择竞争法立法模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立法内容和法律价值地选择。本文分析了我国竞争立法模式的优劣,并梳理了国外竞争法立法模式的优缺点,文章最后对我国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 竞争法立法模式;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机关
目录
中文摘要、关键词
Abstract、Key words
一、竞争法立法模式基本理论分析-2
(一)竞争法的概念-2
(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2
(三)竞争法的立法模式的价值-3
二、竞争法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4
(一)分立式、合立式、综合式的内涵特征-4
(二)分立式、合立式、综合式的优势劣势-5
(三)分立式、合立式、综合式的立法例-6
(四)分立式、合立式、综合式的立法缘由-7
三、我国竞争法立法模式-8
(一)我国大陆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发展历程-8
(二)我国大陆竞争法立法模式的特点-9
(三)我国大陆竞争法立法模式的优势劣势-9
(四)我国大陆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完善-10
(五)我国台湾的竞争法立法模式的特点-11
(六)我国台湾的竞争法立法模式的优势劣势-11
(七)我国台湾的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完善-12
结语-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