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改革在2016年全面地推开,试点工作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完美收官。“营改增”带来了原地方税体系运行格局的巨大变化:营业税彻底从历史舞台上退出,地方税体系深陷主体税种缺失的困局。本文通过深入剖析现行地方税体系在税制、税权、税收征管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发达国家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我国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地方税体系 主体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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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前言-5
一、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7
(一) 税制方面存在的问题:-7
1.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称-7
2. 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7
(二) 税权方面存在的问题:-8
1. 税权过于集中-8
2. 税权划分缺乏稳定规则-8
3. 地方税收立法权配置失当-8
4. 地方税司法保障体系不健全-9
(三) 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9
1. 税收征管法律基础薄弱-9
2. 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缺失-9
二、 发达国家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10
(一) 发达国家地方税体系建设概况-10
1. 税制方面:-10
2. 税权方面:-11
3. 税收征管方面:-11
(二) 对我国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启示-12
1. 地方税税制方面:-12
2. 地方税税权方面:-12
3. 地方税征管方面:-12
三、 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对策建议-13
(一) 税制改革-13
1. 合理划分地方税税种-13
2. 短期方案: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13
3. 中长期方案:培育房地产税为地方主体税种-14
4. 适时增设新税种,适当归并相关税种-16
(二) 税权改革-17
1. 适度下放税收立法权-17
2. 明确税权划分标准-17
(三) 税收征管改革-18
1. 加强部门征管信息共享-18
2.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体系-18
结 论-19
参考文献-20
致 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