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国地方政府的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问题与建议.docx

  • 需要金币2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转换比率:金钱 X 10=金币数量, 即1元=10金币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更新时间:2018-09-22
  • 论文字数:12444
  • 当前位置论文阅览室 > 论文模板 > 论文综述 >
  • 课题来源:(小饭桌)提供原创文章

支付并下载

摘要:营改增后,地方税主体税种消失,现只能依靠增值税五五分成来补充地方收入。但在分税制体制下,重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在营改增的背景之下,探讨我国地方政府的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问题,并提出了以消费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建议。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言,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本文的大概结构。

第二部分进入正题,分析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先对重要的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具体分析地方税体系的特征,阐述了地方税收入规模小和营改增后地方税主体税种缺乏的问题。

第三部分对如何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进行研究,结合了马斯格雷夫财政理论对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要求,一一分析我国现行地方税和其他税种是否具有成为主体税的可能性,最终得出只有消费税能担此重任的推论。

第四部分是对消费税进行改革的建议,要想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需按照测算出的消费税平均税率达到相应的收入规模,这一部分从不同方面做出了改革建议。

第五部分是结论,本文认为应以改革后的消费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从征税范围、税率、征税环节和征管权限等方面对消费税进行改革后,使消费税平均税率达到29.34%即可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

关键词:地方税  主体税种  消费税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3

一、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3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4

1、地方税-4

2、地方税收入-4

3、地方税收收入-5

(二)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特征-5

1、地方税收入规模较小,不能适应地方支出责任-5

2、地方税主体税种缺乏,各税种增长潜力不佳-7

二、基于我国地方税现状的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分析-9

(一)对各税种能否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的分析-10

1、税基的流动性-10

2、受益原则-10

3、税源稳定性-11

4、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11

(二)选择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的可行性分析-13

1、消费税税源充足,收入稳定-14

2、消费税增长潜力较大,确保地方财政收入-15

3、以消费税为主体有利于地方经济产业结构升级-17

4、消费税易于改革调整-17

三、构建以改革后的消费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17

1、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7

2、调整消费税的税率-18

3、将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由生产批发环节后移至最终消费环节-18

4、将消费税的征管权限由国税部门转移到地税部门-19

结论-19

参考文献-20

致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