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0年我国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五大税种。目前,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在保障我国财政增长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的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逐渐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税制改革势在必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了“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目标。国家虽然明确的提出了税制改革的目标,但是对于如何改革却没有提出明确的方式,因此,本文将对我国综合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模式进行思考,并希望能够对我国综合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认为我国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选择综合与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模式,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综合与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应选择半二元所得税制。
关键词:综合分类所得税制;二元个人所得税制;半二元个人所得税制、税制改革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序 言-1
2 我国现行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1
2.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1
2.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3
3 综合与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经验-5
3.1 丹麦的二元所得税制度-5
3.1.1丹麦二元所得税制的特点-5
3.1.2 丹麦二元所得税制度的优缺点-6
3.2 日本的半二元个人所得税制-6
3.2.1 日本半二元所得税制的特点-7
3.2.2 半二元所得税制度的优缺点-8
4 我国综合分类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设想-9
4.1 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国情-9
4.2 我国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选择——半二元所得税制-10
4.3 我国综合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11
4.3.1 所得分类与税率结构设计-11
4.3.3 税前扣除办法与征管方式-12
4.3.4 改革配套机制-12
5 结束语-13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