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长期以来我国征收环境保护费,但征收保护费过程中的弊端也逐步暴露出来。“绿色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指导我国未来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方向。显然我们需要逐步制定出较为完善的以环境保护税为中心的绿色税收体系,一方面为我国治理环境筹集资金,另一方面促使企业转型,提高其自身技术水平,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生态压力。
本文通过对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基本理论的分析,结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开征环境保护税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并给出笔者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外部性;税收;建议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 言-1
1.1研究背景-1
1.2文献综述-2
1.3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3
1.3.1研究思路-3
1.3.2研究内容-3
1.3.3研究方法-4
1.4本文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4
2相关理论基础-5
2.1外部性理论-5
2.2庇古税-6
2.3排污费和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7
2.4 “双重红利”假说-8
3我国现行环境保护费制度-8
3.1制度简介-8
3.2环境保护费存在的不足-9
3.2.1排污费资金收不抵支-9
3.2.2法律地位低,执法不严,征收效率低-9
3.2.3排污费资金使用问题-10
4开征环境保护税评价-10
4.1我国开征环境税进度情况-10
4.2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存在的不足-13
4.2.1税收监管体制较弱-13
4.2.2与已有税种衔接问题-14
4.2.3环境分权与环境税税权的划分-14
4.3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建议-15
4.3.1美国环境保护税借鉴-15
4.3.2建议一: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其他税种-16
4.3.3建议二:强化税收监管体制-17
4.3.4建议三:合理分配使用税款-18
5结束语-18
参考文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