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世纪90年代,随着分税制改革以及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为城市化提供了有利支持,但也造成房价一路攀升;税收收入稳步上升的同时,也有存在地方财政收入不足的问题。而目前房地产相关税制仍是在90年代之前设立的,未对分税制改革以及住房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影响做出大的调整,显然不能起到对房地产很好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也不利于地方形成稳定收入。在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形势下,房地产税制改革刻不容缓。
本文从从房地产税各个税种的特点出发,针对目前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一些不足,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财产税;房价调控;地方财政收入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 研究背景-1
1.2 文献综述-3
1.3 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4
1.3.1研究思路-4
1.3.2研究内容-4
1.3.3研究方法-4
1.4 本文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4
2房产税的理论依据-5
2.1房产税课征的依据-5
2.2财产性质房地产税的税负归宿问题-6
2.3交易性质房地产税的税负归宿问题-7
2.4所得性质房地产税的税负归宿问题-7
3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不足-7
3.1流转环节税负重,保有环节轻-7
3.2房地产税种设置不合理,税收交叉重叠问题突出-8
3.3房地产税制目标不明确,税收功能分散-8
3.4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收入增长弹性差-8
3.5税权结构分布存在缺陷,地方缺乏税收自主权-8
3.6房地产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9
3.7税费界限不清,税轻费重-9
3.8税收对房地产业调控力不足-9
4 国外房地产税制及国内试点启示-9
3.1美国的房地产税制-9
3.2日本的房地产税制-10
3.3国外房地产税制对我国的启示-11
3.4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11
3.5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启示-12
5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构想-12
5.1房地产税制具体税种设计-12
5.1.1取消土地增值税,并入所得税-12
5.1.2将印花税合并入契税-13
5.1.3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13
5.1.4改革房产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13
5.1.5开征地价税和土地闲置税-14
5.2完善相关配套措施-15
5.2.1 理清房地产的税费关系-15
5.2.2 完善产权登记制度-15
5.2.3建立房地产评估制度-15
5.2.4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权-15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