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我国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使得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取消了许多加重企业负担的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但还保留了一部分值得进一步探讨的纳税调整项目,例如“八项计提”。因此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对“八项计提”的不同处理,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八项计提”在企业所得税法与CAS的不同处理方法对企业应税所得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税法独立于与会计准则的“八项计提”所形成的差异是否合理,并对此提出一些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八项计提;企业所得税法;会计准则;趋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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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
1.2 研究现状-2
1.2.1 国外研究现状-2
1.2.2 国内研究现状-2
2 “八项计提” 税会差异分析-3
2.1 存货跌价准备的税会差异分析-3
2.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税会差异分析-4
2.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税会差异分析-5
2.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的税会差异分析-5
2.5 坏账损失的税会差异分析-6
2.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税会差异分析-6
2.7 长、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税会差异分析-7
2.8 实际案例综合分析-7
3 关于八项计提税制改革的政策导向-8
3.1 有利于保护企业投资积极性-8
3.2 有利于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9
3.3 有利于降低所得税核算的难度-10
4 对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建议-10
4.1 国外先进经验借鉴-10
4.2 对八项计提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具体建议-11
4.2.1 允许存货跌价准备以适当比例税前扣除-11
4.2.2 允许应收账款、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以适当的比例税前扣除-12
4.2.3 允许部分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税前列支-12
4.2.4 允许长、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税前全额扣除-12
4.2.5 暂时不认可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减值准备-13
5 总 结-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