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监察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成熟,但是现有的监察制度还存在着监察体制不够独立、监察机构运行程序不够健全、监察机关权力缺乏约束、监察人员的选拔及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监察系统法制建设不健全等问题。明朝六科给事中制度确保监察自身独立性的做法,事前监察与事中监察相结合、书面监察和实地监察结合的运行原则,对监察事务特有的稽察和拾遗功能及其人员选拔和考核机制等,对完善我国现有的监察制度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明朝;六科给事中制度;监察制度;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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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 明朝六科给事中制度概述-1
(一)六科给事中制度的形成及职责-1
(二)六科给事中制度的地位及运作方式-2
二、我国现行监察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3
(一)监察体制不够独立-3
(二)监察机构程序不规范-3
(三)监察人员选拔及考核制度不完善-3
(四)监察机构的权力界定不清晰-4
(五)监察机关工作主动性不凸显-4
(六)监察系统法制建设不健全-4
三、六科给事中制度对完善当今监察制度的启示-4
(一)确保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4
(二)确保监察机构运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5
(三)建立科学的人员选拔与考核制度-5
(四)完善对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6
(五)健全地方巡查机制-6
(六)健全监察法律法规-6
参考文献-8
致 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