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的奠基石,在债法或合同法中具有十分中要的地位,合同相对性原则反映了合同自由原则的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日趋频繁,固守这一原则并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已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所以必须将相对性原则重新放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进行检讨。为此,随着合同理论的现代化进程!各国立法及司法基于现实的考虑,在承认相对性原则的大前提下,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债权不可侵犯,合同的保全措施,债权的物权化等制度,这已成为合同立法的世界潮流。
但是,突破理论虽然未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但它与彻底否认合同相对性原则有本质区别。突破理论的适用虽然形式上表现为无视合同相对性原则,但从实质上分析,突破理论的适用结果不外是对相对性原则的一种例外,这种例外或突破的存在,并未否定相对性原则,并不意味着相对性原则的丧失,相反,它是对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维护和补充。突破理论的功能在于弥补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不足,衡平当事人和第三人间的利益,体现了权利不可侵犯性和鼓励交易的现代合同法理念。因为突破理论实质上是对相对性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于违反了正义、衡平的理念,而作出的例外规定和补充,是在承认相对性原则存在的前提下,就特定事实否定相对性原则,而不是对该制度的存在给予全面否定,相对性原则仍是合同法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则。也就是说,突破理论与相对性原则在内在的价值追求上是相统一的,都是对实质正义与社会妥当性的追求,都是从不同角度对债权人或弱者权利的保护,这种突破与相对性在实质上并无矛盾,这种小改变将会给合同法带来大发展,这也是合同法现代化的象征。
关键词: 合同相对性,突破理论,合同法现代化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的研究意义-1
(一)合同相对性及其突破对法理研究的推动意义-1
(二) 合同相对性及其突破对法律实践的推动意义-2
二、两大法系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确认-3
(一)大陆法系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确认-4
(二)英美法系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确认-4
三、我国现行对合同相对性及其突破理论的应用分析-5
(一) 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分析-6
(二) 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分析-6
(三)对买卖不破租赁的分析-7
(四) 对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分析-8
四、完善我国现行立法的建议-10
(一) 有关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法律规定的完善-10
(二) 有关合同对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的建议-11
(三) 有关租赁权对抗力制度的完善-12
(四)有关代位权、撤销权制度的完善-13
参考文献-17
致 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