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性婚姻是相对于传统异性婚姻而言的,是指性别相同的两个自然人之间,以维系双方感情和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相互结合的关系。随者同性恋者要求保障权利呼声的不断高涨,西方不少国家制定相关法律对同性婚姻给予承认,而我国立法对此仍是一片空白。本文通过探讨我国同性婚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各地关于同性婚姻立法的概况,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并考虑到中国传统婚姻的伦理性,提出我国同性婚姻立法模式的设想。我国承认同性婚姻必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当务之急是对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进行保护,进而以一种过渡性的方式即登记伙伴制度对同性婚姻加以肯定。
关键词:婚姻;同性婚姻;登记伙伴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同性婚姻立法在当代中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
(一)同性婚姻立法的必要性分析-1
(二)同性婚姻立法的可行性分析-2
二、同性婚姻立法中的冲突分析-3
(一)同性婚姻立法中的伦理冲突分析-3
(二)同性婚姻立法中的法律缺位分析-4
三、两大法系及我国台湾关于同性婚姻的立法考察-6
(一)对大陆法系国家同性婚姻的立法考察-6
(二)对英美法系国家同性婚姻的立法考察-7
(三)我国台湾地区同性婚姻的立法尝试-7
四、对我国同性婚姻立法的思考-8
(一)同性婚姻立法的伦理调适-8
(二)同性婚姻立法的法律调适-9
参考文献-11
致 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