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研究者关于媒体对儿童与社会的影响做了相关的研究,大多是围绕媒体对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能力培养、社会化发展和对整个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而展开的相关研究。 一、媒体与儿童身心发展之关联 1、媒体与儿童身体的生长 杨金兰(2014)在其研究中认为现在很多少年儿童的生活方式已经变为一种“插电”式的生活方式(plugged-in lifestyle) ,即他们的童年娱乐、生活和学习的各种方式都离不开游戏机、电视、电脑、手机这些需要插电使用的电子产品和媒介,而离外部的自然环境和现实世界越来越远。这样的生活方式对儿童的健康和发育不利,容易导致肥胖症、视力水平低和颈椎、腰椎、肩周方面的疾病问题。[4] 2、媒体与儿童安全感的建立 每个人都有安全感的需要,而不良的亲子关系和物质的缺乏都会影响安全感的建立,反之,安全感的缺失也会影响亲子依恋的建立、对物质的需要甚至是个人的行为。况泉 徐东(2014)两人在研究中提出当父母忙于工作将孩子交给电视,电视满足了儿童放松、逃避现实、情绪刺激的需要和实现交往诉求、快乐诉求和现实性的需要,同时也阻碍了亲子依恋的建立;幼儿进而会从物质需要方面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安全需要,如果父母一味的满足,会造成儿童对物品强烈的占有欲;当儿童的安全感得不到满足,加之幼儿的好模仿和辨别力差,会对电视节目中的暴力和攻击情节不加选择地接受与内化于自己的暴力和攻击行为。[5] 3、媒体与儿童想象力的培养 李维(2004)在其研究中提出,就儿童的想象力而言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1)儿童看电视时间越长越不会拥有想象的伙伴(2)长时间沉迷电视的儿童,特别是喜欢看动作片的儿童在需要想象力的游戏中表现也比较差(3)看电视会影响儿童的创造力,使得他们只知道物体的常用属性,而不晓得其它的特殊用途。[6] 二、媒体与儿童阅读能力之关联 张娜 韩月华(2013)两人在其研究中提出阅读可以培养个人的分析、思考和想象的能力,培养个人的耐心与自信心以及对阅读信息的接受和拒绝的能力,而电视、电脑等电子媒介的普及和其生动形象的画面冲击,儿童更多地选择观看而不是阅读,从而失去了通过阅读培养的语法、拼写、分析、思考和想象等能力的锻炼机会。[7] 三、媒体与儿童社会化发展之关联 1、媒体与儿童社会化表现及行为 赵东倩(2007)在其研究中指出,电视传媒的信息只有广度而没有深度,幼儿由于自身缺乏自制力很容易迷失,从而导致幼儿理性思考能力的降低和感性思维的畸形增加。加之幼儿缺乏判断力,长时间沉迷于电视很容易混淆现实世界与图像世界,从而难以将二者进行合适的区分。同时,父母将幼儿交给电视,让电视成为孩子的“保姆”,不但拉远了父母与孩子的距离,不利于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建立,而且导致幼儿更倾向躲避在自我的环境中而不是向外界寻求支持和帮助。[8] 吴燕(2008)则认为较早和较多接触媒介的儿童比那些生活在环境闭塞中的儿童社会适应性强,其生活适应性和应变能力都比较强。儿童学习利用各种媒介收集、整理、交换、共享、保护信息,而且有意义的正面传媒信息能帮助儿童获得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培养和发展其独立性和创造性,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向社会所期望的角色过渡。[9] 杨金兰(2014)在研究中指出儿童长期使用电子媒介也会造成一些态度和心理上的问题,如缺乏耐力和毅力,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和工作,心理上难以得到满足,产生孤独感和忧郁情绪,甚至导致抑郁症。正如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指出,“电视的时代”是“没有孩子的时代”,孩子表现的行为基本上都是“小大人”的,这明确提出了电视等电子产品和媒介对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的畸形影响。[10] 2、不同媒体的内容与儿童社会化表现及行为 有学者指出,媒介对儿童的影响是媒介传播和儿童自身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儿童自身条件中的8个因素影响着媒介对儿童的作用,如性别、年龄、智力水平、人格特征、儿童居住地、父母影响、儿童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班级关系,所以媒体对于儿童的影响在不同的条件下是不同的。[11] 除了无法改变的儿童自身的条件,媒体的不同内容也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董少梅、韩愈(2014)两人在其研究中指出,心理学认为需要是客观存在的,它会随着满足需要的对象的不断扩大而增加。随着近年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不断普及,当这些电子媒介作为现实生活中的“需要”时,加之儿童的身心发展的需要不同、生活环境和客观现实的不同,会造成儿童不同的媒介需要,进而产生不同的媒介接触行为。[12] 孙珊珊、刘坚、朱丽(2010)三人在其研究中结合媒介的特征和儿童的心理需求,提出手机媒介迎合了儿童的知识、娱乐需求,手机的便携性、海量的信息量、信息的高互动性及兼备了电子词典、游戏机、电脑上网多种功能使其满足了儿童知识和娱乐的双重需求;手机媒介满足了儿童生活中的情感需求,而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间接性、平等性和不受时空限制性满足了儿童心理需求的一种“平等”的传播关系,同时手机媒介为儿童提供了表达自我观点的空间。[13] 辛井江(2015)在其研究中将电视节目按类型分为两大类共四小类,从电视媒介的不同内容方面分析电视对幼儿社会化的影响。在成人电视节目中,由于儿童好模仿的天性,打斗类的电视节目会造成学前儿童暴力、冷漠的性格,不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由于性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加之幼儿辨别能力弱,在观看言情电视节目时很容易不加选择地吸收,从而导致幼儿性心理早熟,继而引发性格、心理扭曲及性别角色混乱甚至易位。在儿童电视节目中,3至6岁的幼儿处于前运算阶段,能运用表象进行思维活动,进行延迟模仿,所以有些儿童会模仿动画片的某些情节,从而形成错误的自我意识;越来越火热的儿童娱乐综艺节目中有些内容过度成人化,会造成儿童思想早熟、行为老练等现象不利于儿童纯真健康的成长。[14] 四、媒体与深刻的文化变迁之关联 童年与成年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儿童越来越成人化,成人也出现了一些儿童化表现,并且随着手机、电脑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分享越来越少。 鲍银霞(2007)在其研究中指出,电子媒介向儿童打开了成人的世界,儿童与成人可以共享所有的资源,使得儿童与成人在信息获取方面的代纪性加速消逝,这在挑战家长和老师的权威地位的同时,也在降低学校教育的内在魅力。[15] 五、媒体使用现状及其策略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儿童与媒介相互影响,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童年”和新媒体,既要看到新媒体带来的问题,也要看到它所带来的积极影响,运用正确且适宜的方法处理这些问题。 1、学前儿童媒体使用的现状调查 李卉、周宗奎和伍香平(2014)对浙江宁波地区1195名3-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儿童使用媒体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儿童使用媒体的种类众多,但电视仍是主要的媒体形式;儿童使用不同媒体的时间与其年龄、家庭结构与收入、家长的职业与学历有密切关系。[16] 李玮(2014)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对前往南京图书馆参加亲子活动的120名幼儿及其家长作为调查对象,以了解3-6岁幼儿使用iPad的现状。调查结果发现,3岁-6岁幼儿经常使用的软件类型主要是教育学习类(76.7%)和益智操作类(71.7%);选择娱乐游戏类软件的较少(62.5%),但是三者之间差距不大;在问卷调查中没有只选择娱乐游戏类软件的,可以看出,家长对幼儿使用iPad软件的类型有一定控制,并不只是单纯的让幼儿用来玩游戏。[17] 赵奕(2015)为了解学龄前儿童对新媒体具体使用情况,对200名3-6岁学前儿童及其家长和老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有效回收调查问卷176份。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得出结论,学龄前儿童对新媒体的使用是十分喜爱的,他们几乎可以在没有家长和老师的指导下,独自操作手机等新媒体。[18] 2、策略 赵东倩(2007)在研究中提及皮亚杰和杜威的观点,认为应遵循儿童成长的规律和原有的步调,关注儿童现阶段的兴趣、能力,使其得到充分发展,自然而然会过渡到成人阶段。而玩是孩子的天性,同时游戏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儿童在游戏并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儿童只有在和他们的同龄人一起游戏、摩擦、纷争,他们才是快乐的、健康的、成长的。[19] 李凌凌、陈楠(2013)在其研究中指出尼尔﹒波兹曼在其《童年的消逝》中引用了他的一些学生读者的异议——“大多数孩子看电视节目,知道那不是真的……我不认为一个10岁的孩子看了成人节目,就不是儿童了”,这让人们意识到儿童自身也是保存童年的一股道德力量,儿童知道自己与成人之间有不同的价值所在,知道二者之间有界限。[20] 杨金兰(2014)在研究中指出,虽然很多父母对孩子“插电”式的生活方式表示担忧,但很少有父母会限制孩子的活动。在少年儿童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和媒介如此严重的美国,仍有53﹪初一到高三年级的青少年表示:家里没有任何管制他们看电视的规定。如果父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引导与教育,同时自己做好榜样,带孩子回到大自然和户外活动中。[21] 季燕、杨柳(2014)在研究中指出一方面家长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在此基础上积极学习媒介知识,以了解各种新媒介带来的变化和进步,才能更好地指导儿童正确使用媒介。另一方面,家长要有指导策略,阻止电子媒介阅读中不适宜信息的影响,不是简单的禁止,与幼儿分享经验更重要。[22] 况泉、徐东(2014)在研究中提出,家长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义务,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媒介选择的监管中,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同时更要注重培养孩子的媒介素养,加强孩子对电视工具性属性的认识,陪伴孩子认识电视节目中的“真实”与“虚假”,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认知结构。[23] 王艳丽(2014)在研究中指出,我国媒介素养教育正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学龄前儿童来说,媒介本身的蓬勃介入和媒介素养教育的滞后形成鲜明对比。家庭环境与学前儿童密切相关,是学前儿童最早接触、停留时间最长的场所,学前儿童对很多媒介的接触和使用都发生在家庭中,家长可以给予孩子最好的全方位的教育,如家长可以通过亲子间的每一次媒介使用对学前儿童媒介接触习惯的培养进行随机示范教育,也可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重复、可持续的影响中加以培养和巩固。[24] 六、“童年消逝说”的重新解读 社会学者认为,儿童和童年的概念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既然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童年的概念不应该一层不变,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而不断深化其内涵、升华其内容。随着视像时代背景下电子产品和媒介的日益普及、内容的日益多样复杂、使用人群日益低龄化,人们重提尼尔﹒波兹曼的“童年消逝说”。 赵霞(2014)在其研究中对波兹曼的“童年消逝说”进行了重新解读,认为童年的消逝即儿童与成人之间界限的消失,意味着一种深度的文化精神的消失,视像媒介的根本问题是把深度的“阅读”变为了简单的缺乏思考的“观看”,这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精神和深度的衰退;波兹曼提出的“秘密”代表的是人类文化中那些需要儿童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思考和吸收的重要的内容,如个人成熟的理性。而与“秘密”有关的文化价值和与“读写能力”有关的文化深度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保存好我们自己及我们的文化生长起来的最初的那片人性土壤,即生命新鲜的活力和天真的精神。[25] 综上所述,接触新媒体已经成为儿童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新媒体不仅在儿童的生活、学习习惯的养成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或好或坏,而且不同新媒体的多种多样的内容也对儿童身体、心理、行为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对于从出生就生活在视像时代大背景下的儿童,我们不能单纯地禁止他们接触新媒体,只能改变或更新我们的观念、分析其原因、寻找更多样更适宜的策略去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但是研究者发现大多数研究主要针对青少年儿童,对于3-6岁学龄前儿童的研究较少,而且大多采用效果研究范式,实证研究较少。 课题研究目的: 研究者将对×市×幼儿园的3-6岁学前儿童新媒体使用的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并对幼儿家长进行访谈。从对调查和访谈结果的分析中,发现学前儿童在新媒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家长不正确的做法,为以后幼儿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 课题研究要点:
首先,研究者将对×市×幼儿园的3-6岁学前儿童新媒体使用的现状进行调查,总结该幼儿园的学前儿童新媒体使用的现实情况,从幼儿、家长两个方面,对调查结果进行描述和分析; 其次,根据对学前儿童新媒体使用现状的调查结果,分析学前儿童在使用新媒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论述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最后,结合对×市×幼儿园的学前儿童新媒体使用的现状调查和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给出相关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