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会计的基本介绍

当前栏目: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18-04-28 责任编辑:秩名

 (一)政府会计的概念与目标

1、政府会计的概念

政府与其他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集团不同,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从广义上来讲,政府是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等公共机关的综合,政府代表的是社会公共权力。政府的行为目标是为公共利益服务;行为领域为公共领域。因此,政府具有公共性、法定性、非营利性、独占性等。政府与企业的区别也就说明政府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并不完全一致。

事实上,学界对于政府会计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规定,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但是因为各国之间在政府制度和经济政策上都存在差别,因此对于政府会计的内涵也会有所不同。在我国,政府会计体系发展还不算完全,甚至更多地会将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混为一谈,但我认为这二者是有较大差别的。预算会计主要是记录财政资金(预算拨款)的拨付、使用,以监督预算的整个实施使用流程,确保合理合规。这样的信息真正意义上应该被称为财政信息而不是会计信息。而政府会计是要对包括财政信息在内的公共部门所有资源进行计量和确认。事实上,政府会计不仅反映预算拨款和使用情况,同时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服务成本以及公共资源运营绩效,记录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等等。1

2、政府会计的目标

会计目标是是指会计活动所有完成的任务以及工作标准。一般而言,会计目标注重主体、客体和实现方式,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使用者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以及会计信息的提供方式和途径。政府会计同样如此,需要从以上三方面对政府会计目标进行确立。

首先,对于政府会计来说,信息的使用者应该分为内部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内部使用者是指国家机关及相关管理者,外部使用者就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及一些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等等。其次,使用者所需的会计信息政府受人民委托遵循授权和履约的情况、政府财政的运转情况以及政府活动与社会经济运行的关系。最后,为了满足使用者的需求,从政治经济各方面综合考虑,政府应该全面科学地披露以下会计信息:政府财政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政府获得社会资源和资源分配的相关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政府筹资和偿债能力;政府当前的财政状况及变动信息;政府服务的业绩及效率等。

在确定以上相关因素后,再对于我国政府会计、经济体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进行综合全面考量,将我国政府会计目标划分成三大层次,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最高目标,三大层次的会计目标依次递进,政府会计必须一层层的符合这三个会计目标,才能真正满足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要求1。

第一,基本目标就是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俗话说,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透明度可以加大民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监督及防范财政舞弊和贪污,以保证政府部门能够依照预算获得财政收入同时合理合规地使用收入等其他资源。这就需要政府向公众及时提供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相关财政活动和风险的全面、有效、可靠的信息。

第二,中级目标就是全面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分为内部受托责任和外部受托责任。政府会计不但承担对于社会公众的外部受托责任,也要承担对于组织内部的受托责任。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的管理能力和绩效水平,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第三,最高目标就是提供有助于使用者进行决策的有效会计信息,即“决策有用性”。决策有用性就是指会计目标因以决策者的需求为导向。由于上面已经提过的政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内部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因此决策有用性也分为内部决策有用性,即为内部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信息,和外部决策有用性,即为外部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信息。

(二)政府会计的确认基础

为了更好地帮助各国政府会计进行计量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于 1998 年发布《政府财务报告指南》,将公共部门的会计基础划分成 4 大类:即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2

1、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实收实付制,它是以现金的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而收到和付出现金的时间就被作为收入和费用发生的时间即确认期。收付实现制只注重于现金的收付,而不论与现金有关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只要收到现金款项,无论是否属于本期应得都计入本期收入,只要付出款项,无论是否应由本期承担都计入本期费用,反之也是如此。同时对于没有通过现金进行的非现金交易也不进行确认和记录。因此,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合理地计量当月盈亏。但之前选用收付实现制也因为它具有以下优点:操作方便、流程简单,也更加容易被使用者理解,因此会计信息的处理成本低;对于货币进行直接控制,有利于精确衡量预算对信贷、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以更好地制定实施相关货币调控政策。

2、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以交易本身是否发生作为标准来确认和记录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不同,它关注的权利和责任,即债权和债务。如果发生债权,那么无论是否已经收到现金都按照债权金额确认收入;如果发生债务,无论是否付出现金,都按照债务金额记录费用。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都可以被准确核算,经济资源的利用和管控也变得更有效率,财务信息更加真实、透明,有利于评价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证明政府利用财政资源的受托责任,评价政府融资及偿债能力,并且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据此作出正确的决策。但同时,权责发生制也存在一定缺点,如运作成本高、管理难度大等等。

3、修正的收付实现制

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是指在使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更加注意应收应付事项,本期的财务报表中还应该包括相关主体在会计年度结束的短期内可能会发生的导致现金收入或付出的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信息,进而在财务报告中对于此类短期或流动的财务资源极其变动情况进行重点报告。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存在 2 种变体,分别是附加期模式和附加披露模

式。附加期模式是指在本财政年度结束后的特定追加期内(如 1 个月内)保持未结账状态,而在这一追加期内发生的源于前一会计期间交易所产生现金收付,仍然计入前一会计期间,视为上一财政年度的业务处理。附加披露模式是指对通常在权责发生制下确认的项目(例如附加期内的应收应付款的收付)提供附加的信息披露。

4、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指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更加注意现金流量。对于一些长期性项目,并不直接确认和报告,而是将与其有关的资产、负债的现金流量进行计量,使财务报表主要报告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例如,对于一些基础设施、国防资产的支出不作资本化处理,而计入本期支出;不将养老金作为长期负债,而是支付时就直接确认费用;等等。目前,多数国家的政府会计都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最为典型的就是美国住房基金,其收入和支出都按此基础进行确认。

 

(三)我国政府会计基础的现状

原则上来说,政府会计所应该反映的会计信息是关于政府管理的经济资源、公共资源以及政府所承担的各方面义务和受托责任情况等等,但是事实上,我国的政府会计并没有提供这些完整的信息,而是一直沿用了预算会计体系,并且适用的制度规范还是从 1998年开始颁布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因此很难对政府的财政经济状况有一个全面科学地反映。部分学者认为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都是完全的收付实现制,但事实上,我国已经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使用权责发生制了。例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已经允许事业单位在经营性业务的核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允许对一些特别规定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不仅如此,一些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其会计制度也明确规定要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当然,这里所说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可以对所有会计项目采用的权责发生制,而只能适用于部分资产、负债项目。但从这些情况来看,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是一定程度的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而并非完全的收付实现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