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组织法(问题)

当前栏目: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18-06-06 责任编辑:秩名

 (一)民主选举存在问题

民主选举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最直接的表现,通过观察和问卷调查此次选举的全过程,发现西丁旺村在民主选举这一活动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选民结构不合理、选举过程形式化和村民的不参与和消极参与。首先上文提到,参加民主选举的村民在年龄和性别分布不合理。虽然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但是这与法律规定的年满 18 周岁的本村人员均需参加民主选举这一条相悖,这一问题的出现上文也曾提及,是因为科技的发展解放了劳动力,大量年满 18 周岁的本村村民在上完学之后都选择了外出打工。在本次调查中,影响选举的原因情况如下:

表三:影响民主选举的因素

影响选举的因素 人数 频率

外出务工人太多 20 48.8%

投票率低,不过半 5 12.2%

贿赂等无法控制 8 19.5%

其他 8 19.5%

根据实际情况来说,外出务工人员大都是青年人和中年人,而这些人才是农村的中坚力量,是农村发展的未来,但是在选举村委会成员这样的村中大事上,他们却不能亲身经历,甚至无法参与其中,这无疑是对农村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阻碍作用。其次就本人在此次选举活动中的观察和听到的村民聊天的内容中得知,此次选举存在形式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选举形式的不规范上,不论是提名候选人还是最终的选举,在过程中,秘密投票处形同虚设,选民也基本没有这个意识。对选票数统计不准确。就笔者在选举现场观察来看,在投票即将结束但还有多余选票时,工作人员竟当场自己填写选票投入投票箱。有更甚者会引导选民投给某个候选人。另一个严重的问题体现在选民的不参与和消极参与。在选举当天,大部分村民以工作为由不来参加选举,有的是请邻居或者是自己人代自己参加,有的则是在家里睡觉,直接放弃参与权。

(二)民主决策表面化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全村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制定村规民约以及决策村中大小事务的机构。然而西丁旺村实际情况是,这两个会议很少召开,形同虚设。上文提到的村民张叔叔表示过他从未参加过村里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不仅是他,同是西丁旺村村民的王爷爷也表示:“就是在这个村民自治刚开始实施的时候,也就是 30 年前,那个时候还是有村民大会的。把全村的人都召集到一起开会,那时候我们村也刚从别的地方搬过来,有好多事情要做,就大家在一起商量着做。到后来就越来越少了,到现在几乎就没有了。村里的什么事情都由那几个村干部决定了。就像以前村部那块地,村里也没有跟我们商量就卖了。”根据笔者了解,对于王爷爷提到的村部土地问题,村中是有开会讨论记录的,并表示是有村民参与其中。但参与过的村民表示,他们去开会只是形式,去了直接被告知结果,签完字之后就让其回家。由此可见,民主决策表面化这一问题在西丁旺村非常严重。

(三)民主管理不规范

民主管理贯穿于村中事务的整个过程,随着村民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意愿不断上升。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村民都表示没有参与过村务管理。民主管理的内容为村中公共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以及村级资源。全村村民共同参与、共同决定村中的这几项事务。在西丁旺村中,民主管理这一环节出现的问题不并没有其他三项民主内容出现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民主管理的不规范。这里的不规范指的是不能按照正常的程序制度进行民主管理。在一些村级事务中现决定后通知村民或者请村民参与民主管理但不给话语权,随着村民民主意思的不断增强,这种现象已经很少出现。

(四)民主监督缺失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得以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是村民民主监督村委会成员以及村中大小事务的重要途径。而在实际操作中,民主监督这一民主形式在西丁旺村是缺失的。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文提到,西丁旺村现今很少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往往也只是那几个固定的人。村民有时对于此事全然不知,何来在村民会议中行使监督权这一说。村务公开也是民主监督的另一形式。村民通过查看村务公开来监督村中的各项事务以及财务状况。据笔者长期观察,西丁旺村的村务公告栏都只公开决定和通知,而且内容陈旧,对于财务等状况未曾见过。

(五)“两委”矛盾突出 “两委”指的是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

的关系8。无论是从宪法条例的相关规定还是从中国农村实际情况来看,这一定都是肯定的。《农村基层组织条例》规定:村党支部在任何情况下均决不能取代村委会来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村民自治自实施以来,大多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都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农村的繁荣和发展。具发现,西丁旺村的“两委”关系并没有处理好。主要表现为村民在说起村干部时想到的基本都是村党支部书记,很少提及村委会主任,更别说村委会成员。村民有任何问题想要询问和得到解决的人大都也是村党支部书记。而事实上,为村民解决此类事务的是村支部书记而非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是党支部并不是决定机构,相反,村委会才是决策机构,党支部的工作只是领导协调等。而在实际操作中,西丁旺村的情况并不是这样,而是由党支部决定。本人因为实习和毕业等事情几次跑到村委会咨询或寻求帮助,能找到的是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帮助的也是村党支部书记。由此可见,村党支部越权是西丁旺村“两委”关系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