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相关理论

当前栏目: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18-05-12 责任编辑:秩名

 (一)相关概念

1.股权激励

象征着现代股权激励起源的标志性事件是 1952 年美国菲泽尔公司设计并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在一定程度上,股权激励是一种可以通过将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利益绑定,从而使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它通过赋予经营者一定的股权形式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和共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长远发展做考虑。 

2.国有企业

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组织。本文将国有企业定义为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或者其下属资产管理委员会控制或者可以对其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二)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1.人力资本理论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学说之上创立了人力资本理论,将人自身所用拥有的知识、技能、经验等一系列要素定义为人力资本。同时,他们认为现代社会经济增长中那些无法用物质资本解释的部分都可归功于人力资本的贡献。 

与传统的物质资本所有权可以进行分割不同,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仅属于劳动者本身。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资本不再那么的稀缺,人力资本对企业经营的重要程度也就相对地越来越重要了。 

也就是说想要获得劳动者自身的人力资本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增长,必须充分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股权激励就隶属于这一范畴。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将个人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绑定,使得人力资本可以为企业经济发展带来正面的增值影响。此外,优秀的股权激励设计不仅可以激励员工,而且可以起到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优秀人才的作用,降低了人员流失率。 

2.委托代理理论

 

在现代公司治理的要求下,股东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离,由股东作为委托人任命其代理人即管理层来进行公司日常的经营,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代理理论的核心,同时代理理论也默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均由内在的利益驱动,这也导致了一个内生的问题——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不一致的矛盾。越来越分散的公司股权以及愈加复杂的现代管理技术使得代理问题日益凸显。股东权利被稀释,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的股东对于管理层的行为缺乏完全的知情,这种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更是加大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矛盾。 

股权激励的产生的一大需要就是为了解决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代理问题,其作用就在于降低代理成本、控制道德风险,其起作用的核心机制就在于建立一种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机制,使激励对象可以以经营者的身份参与决策并享受到公司经济成长所带来的效益。此时,企业经营的好坏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代理人在内在利益驱动下便会作出顾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决策,也就是在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企业终极目标。 

3.激励理论

与激励理论相关的,首先想到的便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1943 年,马斯洛在他的著作中将人类的需求层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五种需求变化是由低层次逐渐向高层次排列的。 

马斯洛指出,个人的需求才是其在行动时的真正内因和动力。因此在对人实行激励的时候要考虑其需求,“对症下药”才能事半功倍。当激励对象尚未达到高层次需求水平时,低层次需求的激励才最有效果。 

此外,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也是激励理论的代表之一。该理论认为,人工作的动因有两种,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保健因素,如基本工资、福利等,它们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消除人们在工作时的不安全感,使员工可以安心地工作,而激励因素,如与绩效挂钩的奖金等,这些才能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质,令它们为了完成业绩目标而努力。 

如果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与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结合来看,不难发现两者是有共通之处的。如果保障一个人的生理健康和人身安全是其迫切的需求的话,那么根据双因素理论,即使这仅仅是该理论中的保健因素,也可以达到激励的效果。 

也就是说,根据这两种理论,设计一个长期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将更高层次的需求与激励因素相结合,使激励对象作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行为,同时也满足自身的需求,达到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