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当前栏目: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18-05-31 责任编辑:秩名

 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关乎到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稳定。本文以 2016 年金融业上市公司为例,运用指数评价法,从披露内容、披露形式等方面,对样本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报告进行计分,得到我国金融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披露得分和披露率,横、纵向剖析和总结目前我国金融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内容、方式和时间等方面阐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所使用到的策略和效果。最后,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提出完善和改进的策略建议,尤其是如何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的特有功能进行有效披露。

除了媒体及社会舆论的密切关注,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出台了许多政策,呼吁更多的企业参加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积极踊跃、规范有效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06 年 9 月,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依照指引的要求,定期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行情况,自愿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8 年 5 月,上交所颁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鞭策鼓舞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还特别强调了上市公司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问题。

因此,无论是从外部所面临的环境压力还是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考虑,都希望企业在谋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投资人、债权人、股东、消费者、社会群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踊跃投身保护环境、控制污染和破坏、改善员工生存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社会责任活动中去,主动承担义务,使企业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达成统一。

探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也成为无法避免的一种潮流趋势。然而,对于企业应当如何选择实质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选择何种途径或方式进行披露、怎样运用新型媒介渠道传播信息,从而树立企业良好健康的形象等问题,还鲜有学者给出系统详尽的阐述和分析。企业不单要主动担负社会责任,更要对这种行为进行正当有效的披露,讲究策略,从而实现最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目标,否则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本文打算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供策略研究。

本文大体上按以下五个部分安排:第一部分:引言,囊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文献综述,通过阅读和整理文献,提炼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相关的学术见解,做出综合性介绍;第三部分: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当前现状及问题研究,首先建立评价指标进行计分,然后剖析现状,发现问题;第四部分: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策略,分三个方面搜集当前企业使用的披露策略;第五部分:完善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策略建议。

 

文献综述

赵颖和马连福指出,美国会计学会先后成立了社会方案绩效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环境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计量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和社会业绩会计委员会 5  个专门组织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研讨,并发布了各自的结论报告。随着美国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宣布和理论的探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实践也获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美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进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范畴。著名的审计、税务和咨询服务公司——毕马威在对45 个国家和地区4,500 家公司的第9 期调查中发现,在 2015  年,接近四分之三的企业报告社会责任,而在 2013 年仅为 71%。亚太区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率(79%)赶超其他地区,其次为美洲 (77%) 及欧洲 (74%) 。全球范围内,百强企业的报告外部独立鉴证率也从 2013 年的 38% 提升至 2015 年的 42%。

迪尔克斯概述了德国企业所采取的三种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方式:社会责任报表、描述性报告、目标社会责任报告。德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十分详尽的,迪尔克斯研究了 14  家大型德国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页数,结果发现最少的页数是 10 页,最多的则多达 72 页。

波洛克霍夫使用 1973 年的 296 家德国公司为样本,研究德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他发现,尽管名称不同,但笼统来讲有 205 家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不同行业之间发布的报告是有差异的。

山上和国分以 1985 年 49 家 500 强的日本企业为样本,发现日本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不一致,总体包含五类:环境(包括能源、产品安全)、社区参与、雇员关系、研究与开发、企业的国际活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内容的不一致从侧面发映出,日本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然而,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当前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1)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体系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主要以介绍陈述国外披露情况为主,对我国公司的披露模式鲜少有深入研究。(2)理论研究与实际结合稍显欠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对实践缺乏指点作用,实用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