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坞港村)

当前栏目: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18-06-03 责任编辑:秩名

 坞港村是盐城市的一个行政村,与庆丰村、生建村同乡,地处要塞,气候温和,位于亭湖、射阳和大丰三地交界处,交通便利,社会和谐稳定。坞港村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村民的收入主要来自自己的种植和外出打工。

2016 年 12 月,坞港村村党支部有序组织本村村民,在村委会集中,投票选举了新一届的坞港村村主任。通过对整个选举过程的观察,笔者发现坞港村的选举过程并不乐观,太过形式化,在整个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和防范的问题。

(一)贿选现象的客观存在

2016 年 12 月,盐城市坞港村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如火如荼的展开了,在笔者调查村民选举意愿的过程中,一位孙大爷说;“已经做出决定了,他家中儿女不在家,选票都由他一人代投,这家中的 5 张票已经被他以一张 1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某一候选人”。一位张大妈说:“也决定好了,某一位候选人天天给她家老人送烟、送酒和其它保健品,慰问他们家的老人,我也不好意思不选他”。还有一位刘大爷说:“肯定选某某候选人啊,他说只要我选他,就给我申请低保等,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不选他选谁。”此外,笔者在走访村中的大小餐馆的过程中,发现临近选举的那几天,天天生意爆满,每天都可以见到各个候选人宴请不同的村民。

经过笔者的实地调查,发现大多数坞港村村民不会在乎谁会成为村委会的成员,也不会在乎他们自己选出来的村委会成员能不能管理好自己的村子,他们只会关注自己是否会从中得到好处。因此,坞港村村民在投票时,更倾向于把选票投给能给他们带来这些利益的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贿选行为普遍存在于选举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主要包括送礼、请吃饭等方式。在选举过程中,不仅仅是村民,甚至是主持选举的人、候选者自己的竞争者都可能会成为候选者的贿选对象。近年来,在一届又一届的村委会选举过程中, 笔者发现贿选发生的的概率越来越大,并且呈上升趋势。

我们必须对这种现象予以高度重视,因为这种现象与民主选举的性质是背道而驰的,对村委会的选举工作存在的影响比较大,因为贿选不仅破坏了村委会选举的公正公平的原则,而且妨碍了选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使选民受到利益的引诱而未对候选人做出正确的判断,使得真正有能力、学历等的候选人不能公平的获得被选举权。还会导致农村变得人心不齐、社会动荡、秩序混乱等其他一些严重的弊端。

(二)上级政府的干预不当

在坞港村选举活动开始前三天,盐东镇政府就派了三名专员在坞港村住下了,第二天候选人的名单就被公布在村里的通知栏上,对于其中的某一候选人,大多数村民表示不认识,而对于村民心中满意的、经常为村民上访讨公道的候选人却没有出现在名单上。盐东镇政府有他们自己的“黑名单”,他们需要与坞港村村委会“一条心”, 避免今后的工作中会有麻烦,但是他们认为坞港村村民的思想比较落后,认为他们比较传统,所以就替她们行使了选举权。

《村委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一些政府机关可以给选举的行动一些建议或者帮助,但是不能干涉,干预,不能破坏村委会选举他们自己的应该有的权力。因此理论上盐东镇政府与坞港村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即坞港村村委会在盐东镇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方针、路线以及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但是现实却不似这么顺利,盐东镇政府并没有合理行使其政治指导行为,为了自身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在做好表面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使选举结果按照自己的意愿产生,他们直接指定坞港村村主任的候选人,直接委派或任命坞港村村委会干部等。盐东镇政府的政治指导出现了偏离,甚至出现了过度干预的现象,严重侵犯了农民的民主权利。这些情况都不容小觑,日后都可能更大的问题,必须重视起来,然后寻找恰当的办法去解决。

(三)村民参与度较低

根据笔者的调查,坞港村的村民一共有 3432 人, 70%的村民参与过村委会选举,20%的村民是由家人代选的,有 20%的村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有60%的村民表示不清楚村委会选举流程,甚至有 30%的村民认为村委会选举与自己无关。40%的村民表示不了解候选人,投票都是随意投的。由此可见,坞港村的村民不太关心村委会选举,即使参加了选举,也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不太愿意把时间和精力花在选举上。他们更多是流于形式,盲目跟风,周围的人选谁他们就跟着选谁,怕得罪人。甚至有些村民一点也不关心选举结果,也不关心自己投票的候选人是否当选。

另外,许多不在家的村民会让其他村民代投,他们甚至连候选人是谁都不知道,而代投人往往也不会咨询他们的意见,甚至有些在村里的人也因为麻烦,让其他人代投。长而久之整个村庄内部都对政治参与产生一种“搭便车”的心理,在村子中形成一种不重视甚至敷衍的态度,逐步造成政治冷漠,给选举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