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成校园害

当前栏目: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18-06-06 责任编辑:秩名

 (一)网络传播的影响

网络传播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社交平台、主流媒体、搜索软件等传播渠道,是一个广而泛的信息共享网,在网络飞速发展、普及程度高的今天,网络传播影响着每个社会人的社会化与社会行为。

生长于互联网的“校园贷”,在网络上存在着隐蔽的宣传暗角。部分违法“校园贷”平台的工作人员经常利用 QQ、微博、贴吧、论坛等社交平台寻找校园贷款对象,并在搜索软件上推广广告,比如百度搜索“校园贷”即出现成千上万的相关结果,活跃在网络上的大学生只需在以上方式中搜索“校园贷”即可获取相关借贷途径。就“校园贷”在贴吧的推广而言,百度贴吧可搜索到“大学生分期吧”,关注人数达到 210 万,其余相关贴吧也以相似吧名存在,但直接搜索学生贷款,贴吧却显示受法律限制不予开放或已被封锁。另外,此类贴吧几乎被广告刷屏,比如有放贷方打着“无前期、急速贷”的图片广告,图片下方是 QQ 联系方式,在此情况下,社交软件被相互连接起来,通过贴吧可找到贷款中介的 QQ或 QQ 群,微博、论坛同样如此。

大部分平台以便捷高效的优点吸引学生贷款,而需要贷款的学生也通过网络寻找可以高额借贷的“校园贷”平台,线下宣传少,线上广告却是暗涌横流,网络传播的隐蔽性与技术性也是监管的不利之处。2016 年 9 月,南京警方解救了 3名因“校园贷”逾期未还被放贷人非法拘禁的大学生,据了解,三名大学生均是通过网络上的“校园贷”宣传广告找到贷款公司。

由此可见,关于“校园贷”的网络传播对大学生在“校园贷”的认知引导、使用意愿方面有着极大影响。

(二)“校园贷”自身存在各种问题

“校园贷”的初衷是以流动资金帮助大学生助学、创业,但在该行业的恶性竞争与利益驱使下,“校园贷”的发展变了味,一时间成了社会声讨的对象,大学生对其的印象可以用“高利贷”、“裸条”二词概括,以下是“校园贷”存在的突出问题:

1.鱼龙混杂,乱象横生

“校园贷”自发展以来,疯狂生长。爱分期、分期乐、趣分期等发展得较为出名的平台被同行复制发展,各种各样的“校园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混入校园,数量庞大且参差不齐,使得“校园贷”市场鱼龙混杂,乱象横生。

大学生群体这个庞大的市场吸引了无数商家注册“校园贷”平台,商家为了利益最大化,虚假宣传、变相发放高利贷、平台间的恶性竞争、传销式代理等乱象层出不穷,由于贷款人都是资金有限大学生,这意味着逾期率极高,违法平台为了保证还款时限通常会采取暴力催款的方式,如以“裸条”威胁或电话恐吓。面对催款,大学生往往不敢向家人坦露,反而选择以借还借的方式即向其他“校园贷”平台贷款来还上一家平台的贷款。

2.贷款条件审核不严格

大部分“校园贷”平台放贷过程过于简单,无需信誉担保,无需家庭收入证明,大学生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或学生证即可贷入高额贷款。没有严格的审核,甚至无需借款人露面,仅凭单薄的学生身份证明就可申请贷款。如此条件下,一些大学生凭借同学或朋友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即可多次多方申请高额贷款。简易便捷贷款的背后是危害无穷的“陷阱”,部分违法“校园贷”平台贷款条件更是令人震惊,例如 2017 年来掀起社会舆论的“裸条”借贷,这些违法平台以女大学生手拿身份证自拍裸照为贷款条件已经严重触碰了大众的道德底线,扰乱了大学校园教书育人的准则。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被违法平台利用着身体和自尊心,个人隐私的泄露,网上公开叫卖的“裸条”,甚至以性交易作为还款方式不仅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正常生活,也在挑战着法律与社会道德的底线。

3.变相的“高利贷”

据调查,大部分“校园贷”平台给出的贷款利息不明确、暗自收取中间费用,各大“校园贷”平台收取的利息也大不相同。譬如,一些平台表面给出的月息不到 1%,实际收取的年息却在 35%以上,一些学生不知情而深受其害。高额利息加上高额滞纳金,大学生往往无法偿还,一些无良“校园贷”平台为敛财甚至利用大学生发展传销为其敛财。据报道,2017 年 2 月,12 省市近 150 名大学生深陷 “校园贷”诈骗案,这些“校园贷”平台的工作人员用没钱还款的大学生做代理人,让其为身边同学宣传贷款的快捷方便,发展一个学生便可抵押 1000 元贷款,以此类推,无辜的被害人也成了触犯法律的嫌疑人。

以上问题使得大部分大学生对“校园贷”抱着一种规避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认为“校园贷”是害人害己的贷款行为,由此可见,“校园贷”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着大学生对其的认知与态度。

(三)社会方面的原因

1.社会舆论导向

在一系列“校园贷”引发的悲剧后,“校园贷”被推至社会舆论的焦点,成为社会的批判对象,其负面形象也极大影响了“大学生”对其的认知与使用意愿。社会的关注引起了相关责任部门的重视,相关整顿政策与文件纷纷出台,部分省市更是明确要求“校园贷”平台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进行校园推广活动。2017年召开的两会明确指出“校园贷”不该“一刀切”,其存在的问题也在得到改善,比如在各方监管下,大部分违规“校园贷”平台纷纷推出市场或暂时停业整顿,一些可持续发展的“校园贷”也在改变服务方向,开始面向白领群体或工薪阶层等泛年轻群体,希望以此改变自身形象。

社会的高度关注直接影响了“校园贷”的发展前景,一方面使得违规违法的“校园贷”平台停业或退出市场,有利于整改 P2P 网络信贷市场的秩序,另一方面也积极支持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双强的合法平台继续经营,给有需求的大学生提供合理贷款。在此引导下,“校园贷”平台的后期发展会更注重维护大学生的利益,控制贷款风险,这一趋势可能会改变大学生对“校园贷”的认知情况与使用意愿。

2.社会监管存在疏忽

成千上万“校园贷”平台的猖獗发展,扰乱了 P2P 市场的秩序,安全与否也难以下定论,“校园贷”贷款安全堪忧,风险控制不足,以便捷的贷款流程吸引有贷款需求甚至无贷款需求的大学生参与贷款,陷入金钱和信誉风波,这直接影响了大学生对“校园贷”认知与态度。学校、公安部门、网络监管部门都有不同责任,但是违法“校园贷”善于投机取巧,各方监管也力不从心。

因此,全社会都应担负监管责任,坚决打击违法“校园贷”,家长与学校之间建立联系,共同保护学生的权益,而教育部门、社会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络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大众都要联合监管,积极响应李克强理提出的严格监管“校园贷”的相关要求,扫清违规违法平台,给大学生贷款提供安全的环境。

3.“校园贷”相关法律政策存在漏洞

“校园贷”并非正规银行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双方自愿达成契约即可。但“校园贷”贷款方式存在各种问题,如“裸贷”这种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的贷款方式既无法律依据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违规“校园贷”进行的是无效的贷款合同,另外,其高利息高逾期费率与法律规定不符,属于高利贷行为,而被泄露在网上的“裸贷”又触犯了“传播淫秽”相关法律,据调查,有部分大学生认为“校园贷”已经等同于“高利贷”、“裸贷”。2015 年至 2016 年虽然相继颁布了相关法律,但仍旧在纸上谈兵,没有把实际操作实施出来,导致“校园贷”平台依旧乱象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