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我参考了一些有关论文的文献,其中我阅读的主要的一些文献有: [1]方海英.将中国的信用评级业推向世界.天津职业学院校联合学报,2012年12月 [2]张晓丽, 刘瑞霞.中美保险业信用评级制度对比分析.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31) [3]张宁,陈迪红.声誉理论下我国保险公司信用评级制度研究.中国保险学会首届学术年会论文集,2009.05.22 [4]王兰,芳薛燕,等.新形势下完善我国信用评级体系探讨.西部金融,2010(9) [5]郭夏.基于ERM 视角的我国财产保险信用评级分析.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http://www.eeelw.com/) 方海英在《将中国的信用评级业推向世界》中讲到,信用评级是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大力发展信用评级业,制定统一、科学合理、具备国际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培育国际评级机构,对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走向世界具有重大意义。 像穆迪、惠誉这样知名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中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但是中国信用评级业发展仍然滞后,尚未形成全社会的良好的信用环境,评级业务范围狭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尚未系统化、规范化,没有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等。这些问题都制约着中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 从国外知名评级公司可以看出,它们都有以下特点:(1)作为国际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具备权威的信用评级业务体系。(2)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较高的敏感度,能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及业务领域。(3)打造信用评级业的“知名品牌”,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和知名度。 方海英因此提出了发展我国信用评级业一些建议建议:(1)发展培育中国良好的信用环境,鼓励企业主动向专业评级机构提供信息进行评级。(2)进一步完善以银行系统为主的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实现该平台在金融行业内的资源共享并适度地向社会公开部分信息。(3)拓展信用评级业务范围,为中国国内资本市场发展中介服务提供支持,为中国国际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提供动力。(4)结合中国市场情况,修正、建立适应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的规范的信用评估体系。(5)结合中国实际,在已有的国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中选择发展一家,集中力量将其培育成具有国际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 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存在着很多问题,而作为起步较晚的保险信用评级,其存在的问题也就更多了。我国信用评级的指标及方法很多都是借鉴国外知名评级机构的,这也使得国外评级机构直接进入我国资本市场,掌控了主权,导致了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在国际上缺乏主权,出现了主权危机,制约了我国信用评级包括保险公司信用评级的发展,更可能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因此,必须将我国的信用评级推向世界,建立符合国情的自主的信用评级体系。 张晓丽, 刘瑞霞在《中美保险业信用评级制度对比分析》中从被评级公司、评级机构、评级技术、信息披露、政府监管五个方面对中美保险业评级制度进行了对比: (1)在美国,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会进行信用评级,很多保险公司还将信用评级作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一种策略。而在我国,只有中国平安泰康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国国际再保险5 家进行了信用评级。 (2)在美国,从事保险业信用评级的机构主要有5家,A.M.Best、标准普尔、惠誉国际、穆迪、魏斯研究所,其中最为著名的是A.M.Best。在我国, 目前比较具有权威性的专业化评级机构屈指可数,仅中诚信、大公国际、联合资信和上海远东等几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3)美国的保险信用评级机构拥有一支庞大的保险分析专家和专业人才队伍,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科学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指标评级方法。而我国的保险信用评级机构还没有专门人员从事保险信用评级,不能保证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致使许多保险公司不愿进行评级。 (4)电子信息系统在美国保险信用管理已经广泛应用,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数据库用于保险监管,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类似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保险信 用信息系统。 (5)美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信用管理法规体系,包括《公平信用报告法》等16 项法案,而我国在已有的《保险法》中对保险信用评级机构未作明确规定。至今还没有一个对保险信用评级机构统一监管的部门, 张晓丽, 刘瑞霞提出了对策建议:与美国保险信用评级制度比较, 我国保险信用评级制度建设存在很多不足, 因而有必要将美国成熟的保险信用评级制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1)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信用评级制度。(2)加大政府政策的扶持力度。(3)搭建保险信用评级机构的技术支持体系,加强评级方法的研究, 设计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4)建立和完善保险信用信息系统,加强政府对保险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 我国目前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与美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虽然我国很多信用评级机构都借鉴了国外知名评级机构的方法,但是仍与国外的先进经验存在误差,并且没有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因此,有必要建立起符合国情的保险公司信用评级体系。 张宁,陈迪红在《声誉理论下我国保险公司信用评级制度研究》中讲到,保险公司声誉表现为公司获得的公众信任度以及美誉度,其核心是信任,本质是使公司获取长期的利益。声誉机制在保险业的作用有:(1)保险公司良好的声誉可以节约融资成本。(2)声誉越好的保险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说假话或违规的代价就会越大。(3)加强声誉管理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要求。 信用评级的基本方法是运用概率理论准确判断出一种金融资产或某个机构的违约概率并以专门的符号来标明其可靠程度。作为保险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信息符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制度这一声誉机制可以减少信息搜集成本,降低保险公司违规的概率。 张宁,陈迪红提出了构建我国保险信用评级制度的构想:(1)加强立法,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2)推进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建设,保持评级的独立性。(3)加强评级方法研究,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保证评级结果的精确性。(4)加强保险公司信息披露,为评级提供数据。(5)加强保险公司信用文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