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李天一案件的炒热,社会各界对这个案件众说纷纭,其中,清华易延友教授在微博中发表的 “强奸陪酒女的社会危害性比强奸良家妇女要小”的言论更是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应。对于该言论,很多人认为是颠覆了法律平等原则。本文以李天一案中的受害者——“陪酒女”的视角,通过案例分析并对“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社会危害性要小”言论的理论依据进行探讨,同时对刑法基本原则——平等保护进行深究,得出刑法平等保护原则包容合理差异对待的结论。这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的身份等个人情况对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产生影响,在定罪量刑上的区别对待是不违背平等保护原则的。
关键词:平等原则 差别对待 合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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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李天一案案情简介
(一)“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社会危害性要小”理论提出的背景
(二)“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社会危害性要小”理论提出的法律依据
二、刑法基本原则——平等保护原则的发展
(一)平等保护原则的法理依据
(二)平等保护原则的司法运用
三、平等保护原则与差别对待的矛盾冲突
(一)国内外学者对于差别对待的不同理论
(二)司法实践中差别对待存在的问题分析
(三)对司法实践中矛盾冲突的解决意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