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实现行政目的的一种手段,行政合同体现了现代行政法参与行政、合意行政、非侵益行政、双方行政的特征,行政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兼具公法公定拘束效力和私法意思自治特征。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都具有合意性,但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处于优势地位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内,行政相对人作为行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并不完全具有民事合同中平等民事主体的全部特征,其被管理者身份地位决定了合法权益易受侵害,需要通过完善行政法治途径平衡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行政合同行政立法,规范行政主体的合同行为,在防范行政主体权力滥用的基础上平衡行政主体代表的公共利益和相对人的个体利益,是保护相对人权益的最佳方法。
关键词:行政主体 相对人 控权 权益保护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4
(一)行政合同的定义-4
(二)行政合同的概念剖析-4
(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4
二、行政合同产生的背景-5
(一)行政合同产生的整体背景-5
(二)我国行政合同的产生-6
(三)行政合同产生的必要性-6
三、行政合同存在的问题-6
四、控制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权力-7
(一)权力制约-7
(二)舆论监督-8
(三)程序监督-8
五、行政合同中相对人的权利救济-9
(一)协商-9
(二)行政仲裁-10
(三)行政裁决-10
(四)行政复议-10
六、行政合同中相对人权益保护的理论构建-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