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与补偿。但是其中政府机关的行政征用的强制性却没有较完善的约束,自由裁量权很大,因此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不合法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们的合法利益,加剧社会矛盾。本文主要方向就是对行政征用强制性的规制进行探讨,怎样才能规范行政征用的强制性,达到社会和谐的效果。
关键词:宏观调控 行政征用补偿标准 行政征用实施程序 社会和谐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行政征用的理论基础-1
(一)行政征用的法理渊源-1
(二)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影响-1
(三)政府的影响力-2
二、行政征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2
(一) 政府与百姓关于征用产生的鲜活案例-2
1.泗水县政府非法征地发生钢珠枪事件-3
2.湖南湘潭拆迁引发自焚事件-3
(二)行政征用现状与问题的分析-4
三、行政强制性征用权力滥用与恶劣后果-4
(一)行政征用权力的滥用表现形式-4
(二)行政征用权力滥用对百姓的损害-5
(三)行政征用的权利滥用的恶劣后果-6
四、行政征用强制性的规制的措施及其意义-7
(一)强制性征用的规制-7
1.行政征用补偿标准-7
2.行政征用的程序标准-7
五、行政强制性征用的利与弊-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