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具有强制性、习惯性并由我国少数民族在千年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约束民族成员行为的社会规则,其在现实中在维护民族共同利益、促进社会发展、传递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与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存在着理论上的冲突。
本篇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对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之一-罪行法定原则的关系进行研究分析,探讨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之下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处境,提出解决两者之间矛盾的方法,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 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 藏族赔命价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1
一 罪刑法定原则与少数名族习惯法的关系概述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意义简述-1
(二)少数民族习惯法概念界定-2
(三)罪刑法定原则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及原因-3
二 少数民族习惯法概述—以西部地区为例
(一)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简介-4
(二)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与价值所在-5
(三)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简介—以藏族赔命价为例-6
三 解决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罪刑法定之间冲突的建议
(一) 改善少数民族习惯法与罪刑法定关系之必要性-8
(二) 协调两者之间关系的建议-9
参考文献-9